萧飞那一身匀称饱满的肉,至少比上回所见长了十多斤膘。
这个季节里,流民营地里所有人都饿得皮包骨头,萧飞竟然还长了膘。
说他没有粮食,谁信?
“你肯定是把粮食藏起来了!”
“快带我们去找,否则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一名李大耳朵的跟班,说着就向萧飞走来,一手提刀对准萧飞,另一手就要抓向萧飞的手腕。
萧飞眼睛微眯,心里却在快速权衡着利害得失,各种应对方案在脑海里快速闪过。
既然无法避免,那就是狭路相逢勇者胜,置之死地而后生。
关键时刻必须要有决死一战的勇气。
对面没什么战斗力的老者不算,李大耳朵这次一共来了五个人,每人手里都有刀,现在已经呈包围之势,将他围在中间。
自己若是与其硬拼,混战中随便被捅一刀,他也是非死即伤,总之很凶险。
但若是现在不反抗,一旦被李大耳朵等人制住,他就再也没有反抗的机会。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生死都在李大耳朵一念之间。
一挑五!拼了!
他上辈子也打过不少群架,一挑二,一挑三他都干过,倒也懂点诀窍。
独自面对数量较多的对手时,绝对不能站一个地方不动,需要不断运动,绝对不能被围住,限制住空间。
这样一来,对手数量虽多,但是同一时间内需要应对的敌人只有一个。
另一点就是必须表现得凶狠一些,就能镇住一些胆子不大的对手。
只要不是专门训练过的军队,人数虽多,却也只是乌合之众。
上辈子他曾亲眼见过一个很老实的少年,一个人,一把菜刀,干翻了一群小混混,当场死三个,重伤四个,轻伤五六个,然后自己啥伤都没有,投案自首去了。
心里转过这诸多念头,而实际只过了一两息时间。
这时对面的李大耳朵跟班已经一手向他抓来。
萧飞没有退却,而是手起刀落,左柴刀向其持刀的手斩去。
对于敢第一个动手的人,下手越狠越好,同时右手上的黑刀直接捅向其胸腹
“噗!”
萧飞的手能清晰地感觉到,刀尖突破皮肤,穿过肌肉筋膜时的阻力感,以及刺进腹腔时的空洞感。
将刀转了小半圈,迅速斜拉拔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