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抢了枪面子上好像不大过得去啊。”
“你你无耻!”
秦歌一只胳膊肘拄在柱子上,手掌托着脑袋,笑吟吟地看着慕容寒青,此时两个人的动作十分暧昧,不知道的,还以为两个人在花前月下。
“无耻,要叛过少年?”
慕容寒青愤怒地道:“放开我!”
“舍不得啊。”
“你你怎么这么不要脸?”
“哇,这和你刚刚胡说八道的那些比起来,是我最轻的罪名了吧?”
慕容寒青实在无法忍受,抬起一脚直奔秦歌下三路,秦歌长腿一动,死死地别住慕容寒青的大长腿。
慕容寒青发狠,直接拔出了手枪,秦歌握着她的手直接举起来,在枪侧一按,弹夹直接脱落,滑入秦歌袖管。
慕容寒青努力扭动身子和秦歌对抗,然后握枪的手猛地顶住秦歌的胸膛。
但是就在她的枪管落下的瞬间,秦歌的手像是丝绸一样握着枪管向后一撸。
叮铃——!
枪管里最后一颗子弹直接飞出了弹仓。
手枪成了无用之物。
秦歌手臂自然下垂,弹夹滑入掌心,拿起来摇一摇:“如果我是贼,你早被我吃的干干净净了。”
慕容寒青看着秦歌,眼圈泛红,眼里的愤怒难以抑制。
她梦想是进入刑警队。
最初只是个普通的民警,因为女刑警的要求是极高的,因为体能不如男性,所以必须具备某些特殊的专业技能。
于是,她苦修枪械,坚持进行健身和格斗技巧。
靠几次成功的分析破案,自己立了功,有了名气,才如愿以偿成了刑警。
但是她很清楚,很多人背地里都说自己是个只能看不能用的金疙瘩,是刑警队的花瓶。
所以她讨厌别人夸自己好看;讨厌别人说自己不行;讨厌别人说自己是靠着裙带关系走到今天
她一直渴望证明自己。
秦歌她比所有人都骄傲,每天像是一只斗鸡一样,雄赳赳地面对工作,不苟言笑,但是每到夜晚,卸下警服,她都会感觉到自己从内到外的脆弱和无助。
只有破案!
破大案!
破别人破不了的案,抓别人抓不住的人!
才能够证明自己,不是花瓶!不是摆设!不是什么警队的对外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