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垫了垫肚子之后,欧姆向弗利维教授提出了在心里堆积已久的问题。
“弗利维教授,为什么戈德里克格兰芬多那种剑杖决斗术会失传呢?在副手准备一把剑或者一面盾不是能防止自己在魔杖脱手之后变得完全无力反抗吗?”
欧姆一边穿衣服一边问道。
“很简单,欧姆。第一,不是谁都拥有格兰芬多那种强大的体魄和精湛的剑术;第二,不是谁都像格兰芬多那么有钱,能买一把妖精铸造的宝剑;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格兰芬多那个时代,魔咒往往十分冗长,这也就给了持剑的格兰芬多近身的机会;而现代的魔咒往往又短又快,虽然威力可能比不上需要长时间吟唱的古代魔咒,但是基本杜绝了近身的可能性。”
弗利维教授娓娓道来,作为前代决斗冠军的他,这些古老的技巧都研究过,甚至以前也试过和格兰芬多一样,一手刺剑一手魔杖,凭着自己矮小敏捷的体型,击败了不少对手。
现在自己年纪大了,魔力虽然有所精进,但体力已经大不如前,曾经凌厉非凡的“黄蜂针”弗利维,现在也只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教授而已。
欧姆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对于其他人来说,想要近身攻击别的巫师可能的确是件困难的事情,但是自己拥有的灵能力量强大,不仅可以轻易偏转魔咒,更可以直接把对方拉到身边来!
既然我不能接近你,那你就过来找我吧!
这,就叫逆向思维。
但是,别人被拉过来肯定会做出激烈的抵抗,那么为了保护自己,我可能还需要一副足够结实的盔甲。
一时间,欧姆脑中蹦出了自己身穿厚重的全包裹板甲,左手端着菲奥莉娜制作的魔能枪械,右手提着双手巨剑,如同钢铁战车一般碾压向脑海中那个穿着布袍的巫师对手。
这简直太帅了!
欧姆立刻把自己的构思告诉了弗利维教授,把这个小个子巫师逗地哈哈大笑。
但弗利维教授还是支持欧姆去试着实现自己的脑中的重装巫师计划,因为他觉得有自己的想法是一件好事,如果只会按照老师的思路去做事情,那学生不就永远学不到属于自己的新东西了吗?
他还给欧姆写了张纸条,特别批准欧姆可以从城堡的盔甲里选一套用来研究。
第二天一早,人们发现守卫在餐厅门口的两尊骑士盔甲之一消失了,并且再也没有出现过。
在那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