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差不多就花了三百万,关键那会儿还算有的赚,我也没亏空唉,怎么也不能低于三百万吧毕竟也还有些多年积累下来的老客其实我也找过其他圈内的朋友,不过趁火打劫的居多,香格里拉的老板林威甚至要我一百万转给他,呵呵,我草他大爷。”
一家已经不赚钱的夜店转手三百万这个价格不高也不低看得出来豪哥最近状况是真的不好,急需变现。
毕竟夜皇朝所在的地点也不算偏,装修虽然有些过时,毕竟有了基础,想要改动也方便。
不过什么老客之类的,任吒倒是明白根本没卵用。
客人又不是冲着地方来的,客人是来爽来嗨的,不够爽不够嗨,哪怕在这里玩儿了十年,转头也去别家了。
就好像没人会对经常去买菜的超市产生感情。
“任老师,你要是有什么想要做夜店的朋友,可以帮忙介绍一下,中介费就给你三个点,你看怎么样?”
豪哥说道,看向任吒的目光都有些渴望。
之前陶依依已经在电话里跟他说了,这个任吒任老师很有天赋,已经被他们公司看中,很快就要包装出道,到时候火起来,那圈层就不同了,认识的大佬也不会少。
这也是为什么豪哥立刻满口答应,两万块请任吒来演出。
毕竟万一后面火了,他的夜皇朝也能打个“知名歌手任吒首演地”的招牌出来。
“好,豪哥,我回去问问,如果有这方面的朋友,一定第一时间告诉你。”任吒点头说道。
比如我自己。
又和豪哥聊了几句,间或和几个找过来的新粉丝合了个影签了个名,任吒就向豪哥告辞,离开了夜皇朝。
打了个车回到自己的出租屋,任吒已经拨通了陶依依的电话:
“首场演出已经结束了,十分圆满,豪哥人也不错,是个厚道人,另外我这里有个两个月快速回本的投资项目你要不要做?投资额度也不高,三百万。”
电话那头的陶依依被任吒说得愣住,问道:
“三百万两个月回本?什么项目这么赚钱?”
任吒的声音之中带着一丝戏谑:
“文化产业,开夜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