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一会,服务员把两杯咖啡送了上来。
两人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就着电影的项目闲聊了起来。
大部分时间里都是克里斯托弗-兰伯特在问,莱曼负责解答他的疑惑。
对于一个潜在的金主肥羊来说,莱曼对此充满了精力,没有表现出一点不耐烦的迹象。
在这个过程中,克里斯托弗-兰伯特对项目的前景也越来越看好,毕竟莱曼说的那一套“我跟米拉麦克斯影业关系好”的理论着实让人动心。
电影拍摄出来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盈利吗。在这之中,又有多少成品电影连进入院线上映的资格都没有,就匆匆被推入了线下的dvd、录像带市场,而莱曼呢,他跟一家好莱坞发行商交好,还能把电影运作到北美上映,这对克里斯托弗-兰伯特来说,无疑让他对项目前景充满了信心。
唯一让人不确定的就是这份发行合约到底是真是假,如果莱曼没有骗他的话,那么投资30万欧元的资金,也不是不可以。克里斯托弗-兰伯特想到这,又问道:“我把剩余的资金数额投入到项目之后,怎么分成?”
“给你制作方利润的4成,我们团队负责拍摄制作,理应也要得到一份收益。”
这话让他更觉得项目可信了,虽然他出的钱多,却并没有得到理应是6成的投资收益,反而需要划分他的一部分利润给制作团队,这才是行业运行规则内的划分手段嘛,那些说利润大头全归他的,一看就是骗子行径。
“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叫什么呢?”
“莱曼-拉特斯。”
“莱曼-拉特斯...”克里斯托弗-兰伯特呢喃道,这人的名字也给他一种熟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