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业的意思呢,还是先划出一部分再说,先把投资人稳住。
按照那天签订的合约规定,这五十万欧元的投资费用,能占到总收益的一半,也就是先期九十万欧元的收入(扣除税务),后续的票房分成下来,还能再拿一半。
所以,在电话里约好兰伯特先生之后,莱曼就在思考这九十万是全给了,还是先还个五十万成本给他合适。
反正,所有的收益还没下来,是能减缓一些时间的。
正思考着,约好的见面时间到了,莱曼赶紧赴约。
还是那家咖啡厅,两人碰了面。
“兰伯特先生,我的电影已经卖出去发行版权了,这是签订的合约,你先看看。”
莱曼取出一份与欧罗巴影业签订的发行合约,递给了克里斯托弗-兰伯特。
可面前的先生并没有要看的意思,他开口说道:“莱曼,这笔钱,其实不是我出的,而是你的父亲。”
“什么?”莱曼有点懵,这是什么意思?
“那天,你在停车场找到我......”
随后,兰波特先生就说出了一系列事情的经过,他是怎么认出莱曼的,又是怎么打电话通知他父亲的,再就是他父亲愿意出这笔钱的原因。
当然,这其中省略了很多,比如他自己认为莱曼是个骗子,并且不愿投资的事实,“你的父亲把这笔钱委托我交给你,并不需要什么回报,所以,你懂吗?”
他接过合约,又递给了莱曼,“我今天过来就是说清楚这件事的,现在你也知道了,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说罢,就想要离开咖啡厅。
“等等,兰伯特叔叔,我还是想请你把这笔钱还给我父亲。”
克里斯托弗-兰伯特停住脚步,转过身,复杂的看着莱曼。他是真的搞不懂这对父子。
“这张银行卡上一共有90万。麻烦你替我交给他吧,就算是他投资了,现在是收获。”
说完,莱曼就起身,礼貌的鞠躬,“谢谢。”
接着,就转身离开了咖啡厅。
他不想亏欠什么,他也不是真的“莱曼”,也不能、甚至不应该再收回那笔钱,还回去做个了断是最好的,他也不想打扰别人的家庭。
看着沿途的风景,漂亮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