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为民跟着去了饭店,他身无分文,没有港币,也无法兑换,只能去混吃一顿了。
在打架过程中,夺过来的家伙式,他同样放入了空间,这可是手枪啊,好东西,不会卡壳。
“为民兄弟,这次来港城是有什么事吗?有没有哥哥能帮上的忙?有什么难处你尽管说,能帮的我一定帮。”
这是有意交好他,一是对方身手不凡,二是来历有些让他摸不清。
见他神色自若,绝不是偷渡者,那么就一定是光明正大来的,那么他说的是给人打打下手,就有待商榷了,要么撒谎了,要么以他的身手,很可能是保镖之类的,那么他跟随的人就一定是个大人物。
再加上救了自家妹子,亲近一下也无不可,也算是正当理由,有机遇你不懂抓住,那就是你蠢了,而显然他不是那种人,不然一个外地人,爸爸也只是来这里做生意出身的,他凭什么能在这里混出头?
一是同样身手不凡,二就是有头脑,别看他五大三粗,可一点不笨。
“我跟人来是看看港城的市场,有没有什么发财的路子,倒也没有其他事需要帮忙。”
“发财的路子?呵,在港城,你只要敢拼,有的是机会出人头地,怎样?要不要跟着哥混?到时候我交给你一条街,那你就是整条街最靓的仔。”
能把一条街交给对方,看来这个马雄也是个人物,虽然不会是那种厉害的人物,但起码也是大马仔级别的,不然也不会有人拿枪来绑架他妹了。
手底下起码有几条街归他照看,而他很可能是跟着某位大哥混的。
“不必了,我对打打杀杀,没什么兴趣,我只对钱,有兴趣。”
马雄心想,这好像不冲突啊?真搞不懂这帮文化人怎么想的。
“哈哈,行吧,兄弟要是找到了发财的路子,可别忘了拉兄弟一把啊。”
二人还在攀谈,他妹妹就在一旁喝着酒,直勾勾的盯着张为民。
砰的一声,房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走进来一个寸头,手里还握着家伙式。
“雄哥,甄鸡那小子带人往这里赶来了,我已经通知了兄弟们,咱们是不是先离开?”
“啪,酒瓶子被马雄丢地上,摔得稀碎。”
“他想干嘛?不打招呼,直接开战?绑架我妹不成,还想来硬的?真当我马雄是好欺负的?”
说着他又反应了过来,这里可不只是他们兄弟几个,还有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