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不好这件事情就是那位财神爷郑先兵的操作结果。
但这事儿就没必要跟赵广民细说了。
赵广民瞪大了眼睛,心说这个张家大公子还真是出手必有啊,对与张军的合作更加有了信心。
张军假装没看到赵广民的神色,他眼下最最紧要的是,对这个无线电一厂的股份制改造该如何进行。
政府那边要一份,他自己一份,考虑到楚凌微跟自己的关系,再加上她的市场运营能力及她家在苏市那边的影响力,自然也要给她留一份。
至于刘炳义和刘良,这两位算得上是自己铁打的班底了,不可能落下他们两人。
他甚至都考虑过要让健实集团的卓越也参与进来,可后来一想,这个想法有些复杂了,不管咋说,外资进驻,事情就不是他能掌控的了,所以老老实实的放弃了这个想法。
跟赵广民、周大海等人开会研究了半天,最终形成了一致意见。
按着周大海的设计,在瑞光无线电一厂的基础上,成立红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暂时不与红星电子有限公司合并,单独运行,等到条件具备时再进行整合。
按照赵广民的要求,东城区政府占据了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对这一点,张军倒是没啥意见,毕竟之后还要出资的,自己这边的人,没谁能拿出太多的钱来。
但在股东权力的处置方面,他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概念,要求政府这边放弃决策权和管理权。
但是对张军提出来的这个意见,无论是周大海也好,还是赵广民也罢,甚至是古明德这样极少参与此事的人,都不太同意。
大股东如果没有决策权,尤其是这个大股东还是政府,似乎有些说不过去。
双方协商了好一阵子之后,相互妥协了。
大股东的权力以重大投资,撤资,破产,及其他重大责任事故为限定条件,履行大股东相应职权。
除以上事项之外,大股东不得干预公司任何事项,包括且不限于日常经营管理等。
这样一来,总算是解决了政府投资与民间资本之间的协调问题,这在几十年后仍然是一个很难搞清界限的事情。
张军又拉了几个人进来,除了张军本人,占了百分之十七的股份之外,楚凌微得到百分之十五股份,刘秉义和刘良两个人各占百分之一。
其余股份则由瑞光无线电一厂原职工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