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露出踟蹰之色,一群臭虾烂鱼,谁去解决掉呢?
以双方的实力差距,根本就没到需要枫林镇全力出手的地步,甚至只需要一人携带一万兵力出击就足以以非常小的代价取得这场胜利。
不过枫林镇的文臣武将实在太多,众人一时间竟然无法决定让谁出手。
最终还是李枫来拍板道:“公瑾,伯符,这次就由你们出手吧。”
“公瑾早已经熟悉军队,可以好好引领一下伯符,正好也让我和大家看看,你们两人的组合到底有多强。”
周瑜和孙策对视一眼,皆是露出无比欣喜之色。
前世他们就是当之无愧的最佳组合之一,如今有再次一起作战的机会,当然欣喜异常。
孙策咧嘴笑道:“主公放心,一群渣子而已,我们去去就回。”
周瑜默契下令道:“烈焰军团,黄沙军团出击!”
烈焰军团是周瑜最开始在枫林镇创建的军团,黄沙军团则是在佛光沙漠组建出的一支军团。
两支军团择取出的精锐有一万六余千人。
即便对手再是孱弱,周瑜也不会有丝毫的大意,直接选了自己用的最顺手的军团,数量更是超过一万五,对付眼前的敌人,说实话有些杀鸡用牛刀了。
但作为第一战,如果以此打出更高昂的气势,也是完全值得的。
精锐的军队同样让孙策惊喜,有什么还能是比一支无比强大的精锐军队能让统帅欣喜的呢?
孙策大吼道:“公瑾,我们上!给对面一点颜色看看!”
说着,当先就是窜了出去,一把暗金大枪倏地在空中卷起大风,朝着对面碾压下去。
周瑜脸上露出一抹无奈之色,眼底却是无比欣喜。
孙策的鲁莽豪气,在周瑜眼中无疑有着非同一般的魅力。
虽然绝大部分时候都得给孙策擦屁股,心中非常无奈,但周瑜却意外的并不感到厌烦,反而有些乐在其中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