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能高卧不起?
同你的老伙伴雅典,
快联合起来抗敌!
把历代讴歌的主君,
列奥尼达斯唤回,
他曾拯救过你们,
何等刚强而可畏!
扼守在温泉险关
他英勇牵制敌寇,
同波斯军队鏖战,
让祖国得保自由;
他率领三百勇士,
战斗中始终挺立,
像威猛暴怒的雄狮,
在滔滔血海中沉溺。
起来,希腊的儿男!
挥戈向敌人迎战,
让他们腥臭的血川
像河水在脚下奔窜!”
棕发年轻人刚刚朗诵完,他的黑发同伴便已经开始反击。
“喔,罗巴克,我知道你肯定会提拜伦的这首诗。但是你别忘了,他还写过一大堆情诗,比如说那首她走在美丽的光彩里
呵,那额际,那鲜艳的面颊,
如此温和,平静,而又脉脉含情,
那迷人的微笑,那容颜的光彩,
都在说明一个善良的生命:
她的头脑安于世间的一切,
她的心充溢着真纯的爱情!”
棕发年轻人罗巴克听到这话,就好像紧紧抓住了什么似的,他得意笑道:“哈哈,约翰,这下你得认输了吧?你不是自己也知道,拜伦同样会写这些情情爱爱的东西吗?
在蝴蝶花草上,拜伦和华兹华斯水平差不多,但在英雄史诗上,拜伦甩华兹华斯两条街不止。你知道拜伦在诗歌方面有多高吗?
毕竟你大学读的是爱丁堡,后面又进修过神学,现在搞的是政治经济学和法学,你和文学压根就搭不上关系。”
一旁的埃尔德听到这话,原本还只是看戏的他,竟然情不自禁的点了点头,他附和道:“虽然我不喜欢用刻板印象评价别人,但我觉得这位棕发先生说得对,先读爱丁堡再进修神学的人,通常在文学方面没有什么水平。
我就认识一个这样的人,而且他还和您的这位朋友一样,有些英年谢顶。但谢天谢地的是,我的那位朋友知道自己在文学方面没有造诣,所以决定把毕生精力奉献于拉马克主义。
或许回去之后,我可以问问他有没有兴趣把研究方向转到‘人类英年谢顶的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