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声音的颤抖了,只能鼓足最后的勇气,抬手说道:“大侠三思,切勿伤我性命。
我一开始就说了,虽名为钦差,其实我就是个跑腿的。生杀予夺的决定权完全不在我的手中。
况且要说起来,我与大侠您应该是同一类人。
你杀人越货,劫富济贫,直奔金银而去。
我虽饱读诗书,千里做官只为求财,其实也奔着金银而去的。
只不过你我获取的途径不同,在人们口中的名声不同而已。其实你我算是殊途同归。”
我直接一把摘了蒙住口鼻的黑布面罩,对其狠狠啐了一口骂道:“大胆狂徒,休要诋毁我盗圣的声誉。
我飞檐走壁,劫富济贫不假,但是很少伤人性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除暴安良,为民除害,消除社会贫富分化严重,解决了世间财富贫富分配不均的问题。
而像你这般的所谓读书人,朝廷命官,虽饱读圣贤之书,却是一肚子男盗女娼,脑满肠肥的一肚子坏水。自认为位高权重,高人一等,从不将普通百姓放在眼中,视人命如草芥。
如果我身上有恶,那也只能算最淳朴的人性中的显恶。
而尔等身上,是被所谓圣贤之书腌制过的、充满酸臭味的隐恶,是十恶不赦的大恶!”
王大人脸色煞白的苦笑着,他实在是想不通,既然同是恶,还有什么好坏轻重之分?他拼尽最后一次力气挣扎着说道:“大侠,你我就不用再做口舌之争了。
我老实告诉你:我的外衣兜里有许多银票,足够你花一阵子了,另外你看到我这个右手指上的大金戒指了吧?它应该是纯金的。
只要你能放我一条生路,如果这些还不够的话,我府上还有的是这次来下级官员敬献的贿金,我都可以双手奉上。
我是饱读圣贤书的人,此刻更深刻领悟到:钱财乃身外之物,千金散尽还复来。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他喘了一口气,又接着说道:“大侠既然在我面前已摘了面罩,说明你我二人完全可以坦诚相见。我看你年纪并不大,完全可以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好歹我还有个钦差的身份,你若真动手杀了我。可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便是与整个大顺朝廷作对。强大的国家机器一定不会放过你。
无论你逃到哪里,都终究被绳之于法,这是明摆着和自己过不去。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你绝对无法对抗整个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