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使节团,陈景恪就开始查找所有关于人殉的资料。
还借助杜同礼的手下,去调查此事。
发现确实没有任何朝代,立法禁止此事。
最多就是某个皇帝发布政令,说不提倡这种残忍行为,并带头抵制。
如果他的继承人遵守此令,那么就会成为习俗被沿用。
如果继承人不遵守,那后面就悬了。
但即便是不提倡人殉的汉唐,私下也有不少人偷偷摸摸的搞。
宠妾、美貌的婢女、称心的奴仆等,成了最常见的陪葬人员。
还有就是童男童女,俗称金童玉女引路。
这些孩童一般都是通过人贩子购买。
因为汉唐皇室的带头作用,在中原地区人殉被视为暴政,一度被打压的几乎快要消失。
然而在中原之外的蛮夷部落,殉葬之风依然盛行。
只不过当时中原强盛,天朝上国思想下,自信心爆棚的中原王朝自然不屑于向他们学习。
然而五代十国之后,辽国拥有了燕云十六州,中国开始了长达三百余年的南北对峙阶段。
辽、金、元都有人殉习俗,殉葬之风复炽。
尤其是元朝大一统之后,人殉在全国风行。
大明建立后,虽然在律法上没有支持人殉,但也并未禁止。
这股风气就延续至今。
再加上吕氏死的时候,她身边的人全部殉葬。
齐王朱榑死,因为无子妻妾奴婢三十余人殉葬,更是助涨了这股风气。
虽然按照规矩,人殉只有天子和诸侯才配使用。
然而在民间,大户人家私下里也都在效仿。
自家的奴仆,让他死他还敢反抗不成?
衙门的人过来询问,一句忠仆殉主就打发了。
有些姬妾被殉情之后,主家甚至还会主动上报衙门,说她是殉情。
说不定还能获得一个贞洁烈妇的美称。
至于找人贩子买来的童男童女,连户籍都查不到,在衙门眼里那都不算人。
同时陈景恪还了解到了另外一个问题,冥婚。
冥婚本来没什么,给未婚死亡的男女配冥婚,也算是了却父母的一桩心愿。
让他们在地下也不孤单。
然而在人殉猖獗的情况下,很多人家直接用活人配冥婚。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见月明 作品《大明从挽救嫡长孙开始》第204章 妙锦让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