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京一挥手,随从上前挨座分发资料,显然有备而来。
纸上,
醒目的一行大字:“定额商税改浮动商税”,后面还有个括弧里面写着“草案”。
范京不再说话,起身走到船头欣赏西湖风景。
太湖太大了,即使在缥缈峰顶也看不到全貌,西湖不大不小,正正好。
有山,不高。
有堤,秀美。
有名,文名。
毕竟时光飞梭,帝王将相终为枯骨,显赫王朝不过传说。
最终代代相传、永不消逝的只有文章诗句。
若是死后能葬在西湖畔,范京觉得他宁愿用“国公”的爵位来换。
一瞬间,
他想起了平江路的潘老爷子,起兵时雪中送炭的条件居然是半个西湖封给他儿子?
抛开良心不谈,这回报率不得上万倍?
湖畔有一座前杭州知府的宅子,占地百亩还带私家花园。李郁悄悄传旨封赏给了潘家公子。此事知道的人不多~
赵立夏逐字逐句看完了草案。
范京的想法颇为新奇:按照雇工的数量和雇工的月银来收税!
例如,
一个棉纺工厂,雇佣了1000名女工。600人拿2两月银,350人拿3两月银,剩余50人拿4两月银。
这座工厂,一个月发放的总工钱就是2450两。
按照3成的税率,收取735两商税。
如果下个月工人数量有变动,就按照新的总工钱浮动。
乍一看,漏洞很大。
可以少报工人数量,少报工钱。
可是,
范京自然想到了,在补充条款里特意注明了“用工合同实施办法”。
雇佣工人,
必须提供吴国劳工署印刷的用工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画押。
退工时,
必须签署退工合同,一式两份。
在工厂门口,悬挂铜牌一方。
铜牌刻字:
若有不签合同或者阴阳合同,工人无论是否获利,皆可向官府举报。
查实后,
处以重罚,少报1人,罚银500两、少报1两,罚银500两。举报者还可获得3成的返利。
如此举措足以杜绝宵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