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还浑沌的脑子清醒了过来,又想起了昨天改了一夜还没改完的稿子。
“振云,还改啊?不如重新写一篇吧?”老六建议道。
刘振云却不想放弃,“我再试试。”
老六见劝不动他,便将手上的杂志甩给他。
“你也别光闷头写,多看看别人是怎么写的。你瞧瞧燕京文艺这期的小说,写的相当好,跟卢欣华的伤痕有一比。”
刘振云听老六这么说,心中颇感不屑。伤痕发表好几个月了,在国内很火,并且引起了巨大的舆论浪潮,甚至还有人喊出了“伤痕文学”的口号。
在他看来,伤痕的水平充其量也就比他好一点,完全配不上如今在国内偌大的名声。
心中这么想着,可老六一番好意,也不能生硬的拒绝,他翻看着老六递过来的那篇文章。
牧马人,许灵均。
“他是一个被富人遗弃的儿子。”
开篇第一句话,刘振云的眼球便被小说吸引了进去。
与此同时,燕大图书馆已经下班了,往日历来提前几分钟就会收拾好东西的胡文琼今天却一反常态稳稳的坐着,心神完全被眼前的杂志所吸引,忽略了外界的动静。
“胡姐,胡姐,下班了。”
林朝阳叫了两声才让胡文琼回过神来,可她嘴上“哎”着,眼睛却不肯离开杂志。
瞥见大家都下班了,她这才想起还得回家做饭,只能将正看的杂志抄进包里,等回家晚上有时间了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