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蹦出了结婚的荒诞念头。
可他就是那种随性的混蛋,当即冲出酒吧,想要找一束花朵送给心仪的女孩。
那天天色已晚花店打烊,罗伊斯翘了一辆自行车的车锁,朝着郊外骑去。他骑过大半个夜晚,穿过奔流的哥谭河,穿过布朗大桥,翻入了郊外一座庄园内,从花台上摘了一束带着露水的鲜花。
不出意料他被家丁发现,被七八条杜宾围追堵截追,电筒的光束将他照耀得无所遁形。
他最终还是逃跑了,翻过护栏时却被刮伤了大腿。
兴奋的罗伊斯根本顾不上疼痛,一瘸一拐的他放声大笑,在猎犬的狂吠中骑车逃离。
当第二天清早珍妮弗上班时,在酒吧门口邂逅了奄奄一息的罗伊斯。
可怜的家伙两条腿都被鲜血染红了,嘴唇和脸庞没有一点血色,瘫倒在门口就像是一尊被融化了一半的石膏雕像。
珍妮弗惊恐极了,刚要报警,“石膏”却伸出了一只手。
“美丽的姑娘,请嫁给我吧!”
罗伊斯举着光秃秃的花柄,脸上凝固着的渗人惨笑将珍妮弗吓得尖叫不止。
这是一次失败的求偶尝试,好在它有一个温馨的结局。
罗伊斯最终与珍妮弗成婚,就在那家小酒吧,这对新人接受着来自酒客们最诚挚的祝福。
可本该到场马罗尼却缺席了——他在去往酒馆的路上遇见了一个足以改变他一生的神秘人。
故事的转折是暴乱。
罗伊斯的蜜月还没度完,那场席卷哥谭的动乱就降临了。
或许因为充沛的武德已名扬哥谭,当晚并没有人敢来找罗伊斯麻烦。和珍妮弗一起躲在阁楼,罗伊斯亲眼见证了这场可怕的灾难的同时也在为马罗尼暗暗担心。
那个混小子吃了晚饭就出门了,嘴里还魔怔般念叨着什么:
“我要成功了,我终于可以摆脱这样的日子了!”
翌日清晨,失魂落魄的马罗尼敲响房门。
“我杀人了”
马罗尼开口,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罗伊斯不解,他们虽不算什么十恶不赦的暴徒,可手头还是有几条人命的。
可接下来马罗尼的话却令他瞳孔一震。
“是韦恩,我杀了韦恩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