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上既有疲惫又有紧张。
不过霍恩这边的战争修士们少则打了黑山堡,多则打了从帕维亚到这的所有战役,尽管紧张,却少见慌乱。
与这些浑身穿着简朴黑色装扮的战争修士们相比,那些穿着蓝紫色光鲜亮丽短斗篷的小吃城民兵大声叫喊着,天不怕地不怕一般的模样。
可但凡是上过战场的都知道那是虚张声势,只是用吼叫来缓解内心的恐惧罢了。
坐下的葡萄刨着蹄子,霍恩骑着马从步兵们行军队列旁飞驰而过。
战场行军的场景如同走马灯般从眼前扫过,他皱起了眉毛,并不太满意。
大多数时候只有他所属师队的步伐是整齐的,甚至只有师队长身体附近的步伐是整齐的。
他们必须要在军团长的来回调整下,才能保证与整个快速行军队列的一致。
看来要配个鼓手和旗手了。
起码就霍恩看来,以目前这个队形的完整度来看,战争修士们还能再加快速度。
霍恩继续将视线投向了雾气之中,那里传来的铳响和惨叫,证明圣铳骑兵与库什骑士们已经与教会的骑兵交战了。
对方的反应也很快啊,霍恩思考片刻,还是沙哑着嗓子下了这道命令:“快步改冲锋步!”
冲锋步是快步的加强版,每分钟120步,行进80米,是一个相当危险的步伐。
快步就是正常状态上的战场行军速度,每分钟50米,想要在保持阵列的情况下前进,这是一个相当合理的速度。
但对于随军的小池城民兵来说,哪怕是快步都有点不太合理了。
望着前方近卫军士兵银色胸甲的背心,小池城民兵队长男爵科伦再一次抓紧了步伐。
可当他转头时,却差点气晕过去。
相比于救世军步兵团的整齐,他身后的小池城民兵穿着光鲜亮丽,可移动却如同骷髅兵一般。
长枪的尾端拖在地上摩擦,外八着脚,他们每走一步都像是能听见骨头之间的撞击声。
换个不知道的人看了,都怕他们下一秒就会散架。
科伦马上对着身后不争气的民兵们叫骂起来:“蠢猪,吃的都是一样的食物,怎么慢了这么多?”
“走不动了,脚好痛啊。”
“走那么快干什么呀?”
“人家还都穿皮靴呢,我们当然走不过啊。”
市民兵们阴阳怪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