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dj、调酒师等等,都只能算是外围马仔,有的更只是正经打工仔。
“哈瑞,中午的约会如何?”
三位骨干到齐后,李行舟先问白人青年哈瑞的约会情况。
哈瑞一脸沮丧地摇了摇头:
“糟透了她说我是个好人,但她只是拿我当好朋友”
可怜的哈瑞。
李行舟又以一种一言难尽的眼神,看了一眼哈瑞的齐刘海波波头,随口安慰他两句,果断转移话题:
“今天晚上我要出去办事。如果店里出了什么不好解决的麻烦,就给我打电话,我应该能及时赶回。”
安德鲁闻言,一脸兴奋地问道:
“boss,今晚是去帮菲斯克先生收账吗?带上我啊!”
菲斯克先生,自然就是李行舟的“老顶”金并了。
金并大名威尔逊.菲斯克,其伫立在地狱厨房的老巢金并大厦,正式名称也是“菲斯克大厦”。
“不是收账。”李行舟淡淡道:“一点私事,带上你不方便。”
“私事?”安德鲁挤眉弄眼:“是约会吗?”
李行舟没接这个话题,屈指敲了敲办公桌,说道:
“好了,继续说正事。班塞尔,这几天店里可有什么麻烦?”
“一点小事。”
班塞尔摘下金边眼镜,一边擦拭着镜片,一边慢条斯理地说道:.
“昨晚有两个外来的家伙混进我们店里卖药,被保安抓住了。人我已经处置了,不过后继可能会有点小麻烦,因为他们自称是一个叫做‘血手帮’的新帮派的人。”
班塞尔说话时素来就是这样,语速稍缓,语气平和,还带着点伦敦口音,听起来像是雾都的老派绅士。
外在形象也是长年西装领带,金边眼镜,看上去文质彬彬,可实际上却是相当地冷酷狠辣,乃是典型的西装暴徒。
“血手帮?”李行舟搜索一番记忆,摇头道:“没听说过。谁知道这个血手帮的来头?”
“我听说过这个帮派,帮派成员都是些尼格。”
正宗尼格安德鲁插嘴道:
“他们大多是贫民区的混蛋,血手帮老大名叫巴德曼,是个不知道来历的外来者,一年前刚来纽约,心狠手辣,不讲规矩,什么生意都敢做,什么人都敢杀,据说手上有很多条人命。但也因为狠辣无情,敢打敢杀,被很多小混混敬畏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