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堵在小巷口,拿着匕首和手枪朝平静的史蒂夫比划着。
“小子,是伱主动交出来,还是大爷们让你主动交出来?”
史蒂夫罗杰斯没有拔剑,这几个混混也没资格让他拔剑,他直接握住剑鞘,正要冲过去。
头顶却突然飞出一根红色的短棒,撞在最前面的白皮混混脑袋上,然后又被短棒尾部的丝线牵引,继续弹向另一个黑皮混混。
史蒂夫抬头,看到房顶上有一个穿红色紧身衣的男人。
这家伙跳了下来,双腿在墙壁上卸力,眨眼间落在混混中间,挥舞着短棒干脆利落干趴下四五名混混。
只是这人从不攻击要害,打趴下混混后也不补刀。
“不用谢我,你”
还没取外号的马特默多克朝史蒂夫投来空洞的视线,超级感知却让他更直观的“看到”史蒂夫的实力。
呼吸平稳、心脏强健有力、肌肉蕴含活力、每个毛孔都在散发强烈的新陈代谢味道
这分明是一具健康、强壮、拥有良好爆发力的身体。
这样的身体去对付几个街头混混,完全不成问题。
“原来你不需要我救。”
刚开始出门学着当超级英雄的马特默多克有点小郁闷,还以为今天能有个开门红,结果人家压根不需要他来拯救。
说着,马特默多克转身离开。
这个人不需要他来拯救,他需要去寻找新的倒霉蛋。
看着红衣男人离开,史蒂夫罗杰斯走出小巷,颇有无奈感:“现在的美利坚有这么多超凡人类吗?”
在史蒂夫罗杰斯的那份记忆中,明明他才是最特殊的那一个,是曾经最先进的科技造物。
跑来美利坚一看,可以媲美他的超凡人类拉出来都能组团了。
感慨过后,史蒂夫走向他预定好的公寓。
很巧,这栋公寓正是神矛局七级特工蓝克年在地狱厨房内置办下来的产业。
因为这栋公寓背景深,不在乎你的国籍、肤色,卫生条件相对较好,所以史蒂夫选到这里。
已经被神盾局追击的史蒂夫罗杰斯如果还想继续逗留在纽约,就只能藏进混乱的地狱厨房。
这片区域早在上世纪就是爱尔兰劳工聚集区,哪怕是史蒂夫罗杰斯生活的时代,“地狱厨房”也称得上臭名昭著,六十多年前的贫民区布鲁克林,治安条件都要比这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