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公馆,一层。
听到打斗声响而来的巡逻士兵,很快就冲进了王守财的办公室。这灯一开,众人抬眼就看到了那半面墙的鲜血和躯体碎末。
地上也是充斥着残肢断臂,骨骼碎渣,血腥味极其浓郁,景象惨不忍睹。
很明显,这里刚刚发生了一起杀人案。
负责值夜的士兵排长,只简单看了一眼案发现场,便扯脖子喊道:“快,拉警报!命令窗外后花园的巡逻队,将周遭区域封锁,搜找。人刚死,杀人者跑不远,且很有可能从花园一侧逃窜,快。”
话音落,数名士兵用最快的速度奔跑离去。
没多一会,整座王公馆的四层以上,便有十几处明显的位置,都闪烁起了耀眼的红色光芒。这是王公馆内发生危险的信号,但自从王家接手此地以来,也还是第一次启用。
办公室内,士兵排长有些好奇的地蹲在地上,仔细看了一眼残肢断臂的“外在特征”,比如沾染的衣物碎片,鞋子,个人饰品之类的东西,但也只感觉熟悉,不能马上就确认死者身份。
但是很快,办公室的窗外传来士兵的喊声:“排长,死的人是秋掌柜,我看见脑袋了。”
“秋掌柜?”排长抬头,表情疑惑:“他刚刚不是在大厅内忙碌,迎送宾客嘛,怎么会在这儿?”
王公馆,五层套房。
周家的长公子——周聪聪,此刻已经换了一套粉色的碎花睡衣,并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
他站在明亮的厅房内,从架子上拿出一张唱片,置入了留声机的卡槽。
片刻后,悠扬的音乐响起,他头颅轻晃,心情不错地跟着哼唱了起来。
少年得志,且长期掌握着权力,这就很容易让人产生难以言名的优越感。
比如,酒要喝红酒,听要听外国人的唱片,睡衣要穿带花的,头上要抹凡士林加香料的发蜡总之,一切都是要与众不同的,要区别于大众的。
虽然这种优越感的体现,有些过于浅显了,但它却有效,可以在短时间内令自己表现得鹤立鸡群一些。因为要通过内涵、文化、知识,来体现自己的逼格,那成本实在太高了。你总得看书吧?你得学洋文吧?甚至还得去个好点的学府镀金吧?
时间是如此的宝贵,聪聪哪有功夫搞这些鸡毛事啊。简单优雅一下就行了,反正身边这些乡巴佬也看不懂。
你就记住,看不懂一定就是牛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