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少年抬头望天,忽的感叹一句。
此时已是正午。
温暖阳光透过雾霾照射进贝克兰德,与廷根市那种灿烂少了几分开放。
罗恩靠在自家沙发上,左手抓住白色羽毛笔,右手从兜里掏出银白十字吊坠,他的嘴角勾起一丝弧度,分出部分意志,瞬间来到了那处于集体潜意识海洋的尖顶教堂。
惯例看着华丽教堂感叹一番,金发少年发出了想要的哼唧,随即他“砰”的一声推开拱形大门,走了进去。
他的步伐是那样的六亲不认,与前几次多出了几分潇洒与不羁。
就仿佛这座教堂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一样。
“中午好,时序先生~”
没有等待,没有犹豫,赫密斯学着少女姿态的苍老声音传来,成功令金发少年的脚步顿了一下。
“中午好,学者老先生~”
而罗恩的反应则和前几次不同,他笑呵呵的接受了赫密斯的问好,歪个头卖个萌,顺带着用少年稚嫩好听的嗓音,礼貌问候对面的老先生。
这一声问候听得赫密斯是心花怒放,老脸一红,瞬间就迷失了自我。
唉~以前误会祂了,多好的人呐
似乎是觉得自己上次的“诉苦”成功让某个家伙找回了点良心,明白了自身工作的艰难,不再给祂增加多余的负担。
赫密斯在心中感叹出声,祂看向罗恩,总感觉这个小屁孩越看越顺眼。
可没等这位老先生准备客套几句,祂的视野之中出现一根白色羽毛笔,这羽毛笔速度极快,瞬间就来到祂的面前。
而赫密斯想都没想,一个起身,空中旋转一百八十度,条件反射般用极为潇洒的姿势抓住了那根笔。
还没等祂仔细打量,就感觉身上汇聚了一道道目光,而其中一道目光来自石桌最上首,是那样的熟悉。
“0-08?”
聚会成员中有人发出了惊呼声,这声音属于实力层次足够高,并且较为资深的聚会成员,祂们的目光看向赫密斯,紧紧盯着祂手中的白色羽毛笔。
艹!不好!
赫密斯的笑容僵在了脸上,祂连忙抬手,试图将这个烫手的东西重新扔回去。
可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金发少年那幽幽的嗓音很大声的回荡在教堂内部。
“学者先生,这个东西送给伱了,我知道你对首领有意见,所以一直想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只想写作真菌 作品《诡秘:我与天尊上帝的二三事》第一百九十四章 黄昏隐士会三周目(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