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豆大小的火苗忽闪着。
有些昏暗的室内,刘家正在吃饭。
相比于别的人家,刘家这晚饭还算丰盛,有肉有菜。
虽然都是刘枫的父亲从酒楼打包回来的剩菜,但穷人家没这么多讲究。
“苏牧这孩子个性稳重,我本想着他跟你一起去当差彼此间能有个照应,没想到他稳重过头了,大好的机会竟然不知道把握。”
刘海说道,“既然他不愿意当差,那便算了吧。”
“可惜了,小伙子长得精神,人也勤快,若是能当差,倒也配得上咱家红玉。”
刘枫的母亲有些惋惜地说道。
饭桌上还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生的还算漂亮,气质当中带着一股英气。
“可惜南城司不招女差役,不然我也要去试一试的。”
刘红玉说道,“七尺男儿,连试一试的勇气都没有,那也算不得良配。”
她刘红玉识文断字,有颇有姿色,就算不嫁入权势之家,至少也要嫁一个有前途的俊才。
那苏牧白生得一副好皮囊,却甘于平庸,机会摆在面前都不敢争取,这般男子,还是算了吧
刘海夫妇摇摇头,“不提外人了,吃饭。”
“回头等枫儿当上了南城司的差役再留心帮着瞧瞧有没有合适的人家,不能委屈了红玉。”
刘海说道。
呼!
一把柴刀飞过数丈的距离,准确地劈中一只奔跑中的野兔。
磨得锋利的刀刃直接将野兔的脑袋劈成了两半。
野兔继续向前奔出了几步才噗通一声倒在了地上了。
这个时候,苏牧才刚刚收起投掷的动作。
打猎,其实用弓箭是最合适的。
但是苏牧一没有弓,二没有箭,三不懂射术。
所以他才琢磨出这一手投掷柴刀的手法。
或许是因为他有练刀的基础,经过大半个月的练习,十丈之内,他几乎能百发百中。
不过这点小手段也只能打个野兔,大一点的野兽就不成了。
“今天的运气不错。”
苏牧解下背上的口袋,将那只野兔的尸体放了进去。
加上这只野兔,他今日已经打了整整五只野兔。
“把这些野兔卖掉,差不多就能买一把普通的桑木弓了。”
苏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