琢果然在谢今朝口中听到了很长的一个故事。
从对方意气风发,一日看尽长安花的少年时。再到他断了腿,自此没办法参加科举,被家族抛弃,又被人人喊打的青年时。
其实他也曾期待用一坛千金难买的美酒,敬自己肝胆相照的至交好友。
可惜最后污名加身,失去一切。
平日里称兄道弟的至交们躲在暗处落井下石幸灾乐祸,避他如避蛇蝎。
倒是素日里针锋相对的对手送他一支箭,拽着他的手,要他站起来。
人心这东西实在是太奇怪。
是你即便七窍玲珑,天赋异禀,也没办法完全掌控,完全看透的。
有人白首如新。
有人倾盖如故。
有人即使没什么交情也愿意在危难之际来你一把。
有人即使你对他掏心掏肺,他也犹如一只永远都喂不熟的白眼狼。
总而言之——
真心换来的不一定是真心,也有可能是狗肺。
最后谢今朝用轻描淡写一句话,给这个故事画上句号。
他喝了一口茶,缓缓道:“我离开谢家那天,身边只跟着长宁,那时他还只有七岁,是整个谢家之中唯一愿意跟着我的人,从此他是我弟弟,我也只有他一个亲人。”
他口才实在比沈煜好上一万倍。
沈煜自以为是的爱情故事没能感动沈燃,但谢今朝的故事却无疑感动了赵元琢。
哪怕再故作无知无觉,他骨子里还是曾经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热血少年。
他的梦想,是和薛念和他的兄长们一起行侠仗义,驰骋疆场,管尽世间不平事。
而不是蹉跎在冰冷无情的深宫。
这样的一个少年,即使自己浑身湿透,也还是有给人撑伞的打算。
他非常同情谢今朝的遭遇。
于是他对谢今朝的态度也稍稍变得亲切起来。他看着谢今朝,非常诚恳的道:“谢大人,我知道你是个很厉害的人,从前那些看不起你的人一定都会后悔。”
“多谢。”
谢今朝笑了笑:“那我们如今算是朋友了吗?”
他的表情实在是太诚恳了。
任何一个不了解他的人,都会觉得他是一个满身赤诚风骨的名士。
赵元琢愣了下,随即点头:“如果谢大人不嫌弃的话,当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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