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地址和偷钱.有什么必要的联系吗?
有的!
这么说吧,人的物质欲望所想要的,往往与环境沾边。
你躺在家里感到炎热,你会想要个空调,你坐在沙发上感觉无聊,你会想买个电视。
但如果你在外流浪就不同了,你将五千块钱丢到流浪汉面前,流浪汉是会去买彩电,还是去优先品尝美食?
同时。
没有家,你买再多的东西,你没一个房屋装着终究白瞎。
四处流浪的你,也根本不需要什么贵重的东西。
手表?香水?项链?
这种贵重首饰品?
小偷的基本要求之一,便是需要外表足够的普通!
“也就是说,那小子极有可能偷了一票钱,然后一分钱都没花出去?”
黄松摸着下巴若有所思着。
“他存起来了?”李建业眼角一抽,下意识疑问。
“呸!”
“败类!”
另外几个瓢把子很是鄙夷。
“什么时候毛贼还要存钱了?他奶奶的,丢祖师爷脸!”
“那他把钱都花到哪了?”
钱华再次狐疑。
小偷没有存钱习惯,一般情况下都是月光族,偷多少花多少,花多少偷多少。
存钱?
存钱做什么?娶媳妇吗?
就算是,那也不该是03年时间点的凶手。
也就是说
“凶手,也就是孙江,在一个月内,先后多次偷盗,共计金额十万元金钱。”
“并且,目前他面临的是必死,被逮捕后执行死刑的情况,但投来的钱,却不存在任何花销的可能。”
徐嚯开口,声音不算响亮,但很清晰,每个字都听的很清楚。
你在临死前,还会拼了命的为老板加班工作吗?
不会。
曾经有个席卷全世界的谣言。
12年的世界末日,谣言出现后,无数人展开了最后的狂欢,认为自己时间只剩最后一点时光,于是开始贷款挥霍。
而凶手,在临死前确实‘贷款’了,但对方却没挥霍!
这很明显不合常理。
一个毛贼,偷钱就是为了花钱,你不花钱,还当个屁的毛贼?
尤其是面临被捕的情况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青衫仗剑行天涯 作品《我没落网,凭什么说我有罪!》第141章 震惊的四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