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那站着不动。
“美狄亚!看来你今天少了点礼貌啊!别怠慢了贵客!”
托肯等了半分钟看没有动静,气急之下一巴掌扇在了美狄亚手上,那瓶红酒一点没遭禁全打刘永禄身上了。
他这是啊,借题发挥,本来四个人在书房里商量的时候,久利就提议把刘永禄控制住后再搜身。
但刚才刘永禄稳如泰山的一幕再结合这一整晚刘永禄在美狄亚面前的表现。
让托肯改变了想法,那种微乎其微的可能性此时在他脑海中迅速攀升,这时可不能来硬的,万一他是那个人,自己真就闯祸了。
所以他才唱了这么一出。
“嚯!”
刘永禄顺着脖梗子被灌了一整瓶红酒,也是一惊,直接站起来了,抖楞了两下身上的风衣,都灌汤了。
“嗨,这太不好意思了,豆先生,我帮您换一下。”
托肯那边就赶紧上手帮着刘永禄脱风衣,把风衣脱下去,托肯又从旁边衣架上扯了一件自己的藏青色毛呢大衣下来。
“豆先生,您瞧我这脾气,这样吧,这件大衣是我刚订做的,还没穿过呢,您先穿着,这风衣里的东西您拿出来,我让仆人把您的衣服拿去洗洗。”
他这边说着就动手开始扯刘永禄这件湿风衣,刘永禄一把按住了,自己这衣服口袋里还有黑石呢!
刘永禄赶紧掏口袋,把钱包,铜绳,黑石,圣人血还有驴送他的那个书签就挪到新大衣里去了。
放完东西,刘永禄上手一摸料子,他又高兴了,嘿,白得一件大衣,这料子透着那么舒服,外面买的话高低得花个三十来镑。
他忙不迭把托肯这件换上,就怕对方反悔。
托肯呢,也愣了,他倒不是心疼自己这件衣服,而是他看见刘永禄那三件东西了!
黑石,他知道,原来是帕特里克的古遗物,现在归这位豆先生了,人家现在能用它开启幻梦境。
那放大镜,他看着有点像圣人血,但拿不准,不过看豆先生刚才那宝贝样子,即便不是圣人血也肯定不是俗物。
最关键的就是那个书签!那上面的花纹自己似乎听说过之所以是听说过,而不是见过,那是因为这标志托肯也只听他祖父讲过几回。
而他祖父唯一见过的一次是在四十年前,独属于那位大人的特殊标志!
本来人家久利搜身的原意是想看刘永禄身上的证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