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给了自己的剑魂,随后切换到了剑魂号,接收这把武器。
来到酒馆的时候,众人还围在路远哥的身旁讨论格朗。
丢掉幸福的狗:路远哥,这把武器你是自己爆出来的吗?
路虽远行则至:你太看得起我了,我是昨天晚上花1亿多金币买的。
偶然遇到江南:不愧是潇湘一区第一神豪狂战啊!大几百块钱的武器说买就买。
帅的不太明显:狂战士拿这把巨剑伤害怎么样?
路虽远行则至:伤害倒是还行,这把武器还加了3%的攻速,可我还是不太习惯,攻速挺慢。
让我再装个逼:巨剑就是这样,跟无影剑和屠戮之刃比起来,肯定要差一点。
路虽远行则至:哈哈,没事,它只要负责帅就可以了。
格朗最强大的属性是近距离武器攻击力+20%。
对于现在这个版本的狂战来说,也的确能起到作用。
但如同装逼哥所说的那样,肯定不如无影剑和屠戮之刃。
因为狂战士并不是靠攻击力吃饭的。
林正秋在想着要不要趁着现在能卖高价,赶紧卖掉。
毕竟他已经有+15逸龙剑了!
这两把武器一对比,肯定是逸龙剑更强,何况还是+15逸龙剑。
梦是爱与自由:大神哥!这武器你准备怎么处理?
丢掉幸福的狗:他都有+15逸龙剑了!还要怎么处理?1亿多金币卖掉吧。
遗憾常伴人生:我有点舍不得卖
让我再装个逼:遇事不决就去强化。
遗憾常伴人生:有道理啊,我也刚好有这个想法。
有天选之剑格朗,不强化是说不过去的。
对于巨白来说,任何武器哪怕强化等级再低,那也比没强化要强不少。
带着这把崭新的格朗,林正秋走出了酒馆。
轰轰轰轰当当当当!
强化成功!恭喜您!!+1天选之剑-格朗!
轰轰轰轰当当当当!
格朗很快强化到了+10。
这个时候再卖的话,至少要比强化之前贵1000多万金币。
林正秋不差这点金币,他买了些垫子,准备再赌一下。
轰轰轰轰滋滋滋
+13生锈的武士刀失败!装备已被破坏,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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