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他记得自己在那里生活过很久。
所以,雨季,多山,曾被强行改道又不大可能有坚固堤防的河流又一次洪泛或者大水可能不太远了,这就是他在金水获得合法身份的机会。
等到天色阴沉,需要生火照明的时候,雨还未停,而且下得越来越大,叫院里的青石板上起了一片白白的水雾。薛宝瓶把灶台烧热了,又取来了昨天晚上王文带来的那块鹿肉,还从墙角扒出一条干肉,把锅架在了灶上,要给两人弄点吃的。
李无相搬了板凳坐在墙边,看她往锅里添了水,打算将肉丢进去一股脑儿地煮。她做饭时将袖子挽了起来,之前在院里走来走去,将裤腿也挽了起来,露出纤细的手脚和修长的脖颈。他就在水雾里看了她一会儿,忽然觉得自己的确也饿了。
但在产生这种感觉时,他知道自己看着的不是鹿肉、肉干,而是薛宝瓶。少女渗着细密汗珠的裸露在外的皮肤叫他觉得柔润细腻,只一恍神儿的功夫,他就觉得自己看着的不是人的肌肤,而更像是一块乳酪、奶油,或者别的什么入口之后能给他强烈刺激、觉得整个口腔被填满、同时还有着温热的微腥气的血肉骨髓
李无相站了起来,深深吐出一口气:“我来吧。”
薛宝瓶正在吃力地用菜刀去砍硬邦邦的肉干,惊讶地眨眨眼:“你会吗?”
“我是神仙嘛,什么都会一点。”他从她手里接过菜刀,“你先把锅里的水给舀干净,我一会儿用,再给我拿个小碗。”
薛宝瓶对此表示怀疑,想要告诉他你直接把肉丢进锅里是不行的,会糊的。她记不清爹娘是怎么做饭的了,但有印象他们一直都是用大锅水煮肉,然后再慢慢处理。
但她想了想,在心里笑了一下,拿起瓢乖乖舀水了——很多年没有人给自己做饭吃了,不管弄成什么样子,她都觉得挺高兴。
她舀水的时候,李无相开始在菜板上处理王文带来的鹿脊骨肉。营养缺乏时,人们喜欢吃肥肉,这块也一样。肥瘦筋头相间,但肥肉还要略多些,不知道是鹿身上的哪一块。他将肥肉一点点片下,稍微夹带些瘦的,归成一堆。等锅里残余的水渍收净,就把肥肉投进去,叫它们安安稳稳地炼一会儿,等出了油,再稍微翻一翻。
这时候那条肉干已经在温水里泡了一会儿,表面变软了,他就用抹布仔细洗去表面的污渍,再用菜刀切成薄片,叫它们仍在热水里泡着,然后拿起锅铲继续炼肥肉里的油。油香充满整间屋子,想要溜出去,却又被倾盆大雨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