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李无相沉默了一阵子,“我就想到处看看看看情况吧。”
如果只是个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寻常人,或许留在金水是最好的选择。已经熟悉了,且有威望,镇主一家人不坏,还有个漂亮姑娘做伴。但金水太小了,这世界又太大了,他所想要的也不是安稳平静的日子,而是前世所不曾拥有过的那种无人束缚的、自由快意的人生。
现在肯定谈不上“无人束缚”,但要是长久地留在某处,牵绊只会越来越多。
曾剑秋点点头:“人间飘零客,嘿,我猜你从前一定过得不如意。这样倒也好,你这性情留在某处,只怕会无意给人带来祸患。”
他又想了想,把手腕一翻,掌心露出那柄光闪闪、仿佛钢铁一般的小剑:“这个你拿去吧。你这身皮一时间也修不了真仙体道篇,也就炼不了剑,先用我的这柄。”
“嗯?”
“之前不教你是我还信不过你。现如今你学都已经学了,难道还要看你就这么空着手来来去去么?一个不小心被人捉了,害了,或者逼问了,既堕了我太一剑侠的名头,又可能把功法传了出去。如今我体内这精气是用一时少一时,补已跟不上漏了,这剑就送给你了吧。你虽说没有拜入太一道,但既然是算是然山宗主,又学了飞剑术,千百年前同是一家我也就把你给当成个剑侠吧。剑侠之间守望相助的事,往后你还会遇到的。”
李无相只稍一犹豫,把剑拾起:“好,那我收着了。”
曾剑秋又捋了捋胳膊上那只鸟的羽毛:“唉,这些年我是少见像你和这小姑娘这样的了。咱们现在虽说是两不相欠了,但我还承了她的情,也不想瞧见她在你走之后哭哭啼啼的,我给你们炼只鸟吧。”
接下来的三天李无相就在练剑。飞剑化仙篇的前期需要剑线,李无相的剑线倒是现成的。他也不是把剑放在手腕上,而是藏在身体里。金缠子原本就像是一件衣服,前面是对开的,李无相的飞剑就用白须裹在胸腔中。
等他用剑时,就不需要像曾剑秋那样甩手腕——小剑从胸腹之间猛地射出,再由白须牵扯舞动,更加隐蔽灵活。只是他这白须即便用体内存有的那些香火愿力催了又催,一根也最多只能延伸出六尺长短,且并不像曾剑秋的剑线那样极为锋利坚韧,也就没法儿像他那样,看起来仿佛真的是杀人于无形的飞剑了。
到第三天傍晚时,李无相还在自己屋内练习他的飞剑,忽然听见院中薛宝瓶惊喜地叫了一声,然后就是唤他:“李无相,你快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