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前面的人没有威胁,它所等的就是一个恰当的机会,一跃撕破它的喉咙。老狼有阅历,就跟老猎人一样饱经岁月。或者说,现在倒过来了,老狼才是真正的涉猎者,中英成了猎物。
入夜,中英盯着那两点漂浮的荧光不敢睡觉。脑袋沉沉的就像,一个沾满泥土的西瓜缓缓地沉向河底,他勉强托到水面,西瓜又下沉,周而复始。他逼迫自己想最刺骨的东西以保持清醒:想炸碎了的士兵的残骸,在空中四散;想白先生和李耳红的的人头,血淋淋的在胡德的腰带上摇晃。
第二天,周围的野果子变得稀少,他不得不走的远些。白天昏昏沉沉的睡觉。睁开眼,发现老狼离他不过二十米。中英用枪指着它。如果能打死它,靠着狼肉狼血至少可以支撑几天。中英抬起手,抖抖索索毫无力气,这样子可打不到这头狼,这是最后一粒子弹。再近点,等他再近点吧。中英放下枪,也不用树棍赶它,只静静看着它。来吧,老家伙,你再走近点。老狼不知咋想,也一屁股坐着。两个动物四只眼睛默默对视,各自盘算如何饕餮眼前的美味佳肴,暗自咽下口水。
呆到第三天,太阳升到树梢时,中英觉得要输了。他将成为老狼的腹中餐。他浑身发热,额头滚烫似火。伤口红肿,冷热交加和饥饿焦躁,让他极度虚弱,要不是这头灰狼虎视眈眈,刺激他调动身体里每一点精力,他早就一头栽倒了。
这一刻,还是来了。他费力的睁开眼睛,老狼离他只有十米了。他费力举起枪,胳膊就坍塌下来。他接连试了三次,胳膊再抬不起来。完蛋了,连枪都举不动。今天难不成要葬身狼腹!老狼盯着他,优雅地抬起头仰天长啸,嘴里的骚臭气像一张渔网,扑面而来罩住中英。
中英用最后的力气咳嗽几声。在他低头蜷腹时,在眼角的余光里,老狼的屁股似弹簧暴起,四肢拉开,跃在空中,整个身体如一道灰白色的弧线,前面的尖锐的獠牙似雪白的刀刃,插向自己的喉咙。
中英忽然想起芸儿想起秀儿。一个像芽儿一般柔嫩,一个像花儿一般美丽。临死的时候想起的人才是最重要的人。他抬起头笑了,尖锐的狼牙抵住自己的喉咙。忽然一声闷响,灰色弧线的中央哗然绽开一朵艳红的花朵,然后飘飘坠落。不远处一个人影模模糊糊的闪动,中英闭上眼睛,眼皮沉重如铅,再也撑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