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询问,才得知城里的那个大小姐已经抛弃了光宗---她正在苦难之中煎熬的丈夫!天!那个女人怎末可以这么绝情?冲这一点,她根本配不上光宗哥。
她从不缺乏勇气,是生活没有给她机会。听到唐老伯说完,她二话不说打马来到古城。
眼前的光宗哥和莲花塘的光宗哥已经截然不同。莲花塘那个长袍马褂,玉树临风的翩翩少年只留在她的梦里。眼前的光宗哥,一身军装,威武雄壮。白皙如玉的脸庞,被时光风尘和炮火硝烟,打磨的透出一片浅亮棕色,像罩着一层极薄的铠甲,俊美中透出刚毅硬朗。光宗哥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男子汉了。眼睛还是大而亮,只不过现在,里面正飘着一层浓郁的氤氲,略显沉重而疲惫。下巴上的胡子参差不齐,爬到腮帮子上,悄悄摸到耳朵根,杂乱而野性。只有那两道剑眉一如既往的斜飞入鬓。
红婉,你怎么来了。他显然有些吃惊,但是明显的他是高兴的。
嗯,我来了。来看看你。看你,一个将军了,这胡子拉拉的,不修修。
这一夜,红婉如愿以偿。这一夜,她了却一生所愿。
她要和光宗在一起。她不管什末打仗,谁和谁打,国军,共军,日军,皇协军,这和她有多大关系?谁赢谁输,她都是做衣服,洗米煮饭,带孩子过日子,她是一个女人。不想抢别人什么东西,争别人什末东西,只想和自己念想的人在一起,用自己的手干活过日子。这世道,如果有错,不是那些打打杀杀的人,难道是她这样一个女人的错?
是的,这一刻,她知道她多么爱这个男人。十多年来,这个人像一坛米酒在自己的心房里晃荡酝酿,今夜坛子终于启封,味道是这么浓烈醉人。这世界,就算所有的人都说这个人这个那个不好,就算连山,河,风,雨统统都嫌弃这个男人,她红婉永远不会。
光宗搂着红婉,这个曾经大胆追着自己而被自己当作可笑的女孩,如今成了自己的女人,岁月用十几年时间兜了个圈。芸儿像朵花,在他最美的初春之际,像童话绽放;而晨晨则是一匹野性的母马。让他品尝生命颠簸奔腾的所有刺激。带着金鞍玉蹬,带他奔向远大天地;而红婉呐,则是一束柴禾,在他觉得日子渐渐暗淡下去的时候,在他感觉身体要散架,要快萎靡堕地分崩离析的时候,她点燃火焰,熊熊燃烧。把自己烤暖和,烤苏醒,烤的重新热血滚滚。
光宗哥,你作什末,我都跟你。
唔。我现在做了皇协军。名声不好。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