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窃取I,可以通过近距离的接触,吸收对方的生命力。
可以干涉对方生命体内的生命力流动,例如制造伤口后,让对方的生命力无法流入,导致伤口迟迟不能愈合。或者在肩膀处锁住生命力流动,导致手臂因缺乏生命力而坏死萎缩。
还可以将窃取来的生命力,形成一滴肉体精华Stamina,稀释后就会变成疗伤神药,外敷可快速恢复伤势。
吸取的生命力,可以代为满足血肉I每天要服食2ml血液的需求。
阿斯克看着手机上诺菈发来的短信,便大概知晓了佩姬的能力特点。
很好,那么团队里就有1个level2了。阿斯克心里想道,如果算上美狄亚,一个半。
生命窃取I,在早期的战斗还有点作用,游戏后期则完全沦为鸡肋。因为必须要接触才能吸收生命力,而敌人显然不会站在那里傻傻让你撸。
于是就变成了战斗中和敌人蹭一下蹭一下的猥琐打法,能吸到的血也实在有限。如果在该序列升到生命窃取II,那么就会变成远距离吸血,战斗起来就实用多了。
“下一场角斗,我们的对手是黄队。”大个子“野蛮人”在旁边磨砺着战斧,瓮声说道,“领队是一个瓦良格人,是我们维京人在西伯利亚荒原的同族后裔。”
“他装备着一柄需要双手握持的特大剑,比你上次战斗用的巨剑还要更长、更重。我曾经也被他击败过,靠着及时丢掉武器才保住一命。”
“如果可以的话。”他拿起战斧,往光鉴可人的刃面上吹了口气,“这次就杀了他吧。”
“你杀性这么重的吗?”阿斯克皱起眉头。如果这家伙是个杀人狂魔,那招进队伍里来,不是平白破坏大家的团结吗?
“咦,你当角斗士不就是为了杀人吗?”野蛮人奇怪地道。
“不是。”阿斯克回答得理直气壮。我当角斗士就是为了锐器I的魔药,以及看看能不能招募潜在队友,“难道你是为了杀人?”
“当然不是。”野蛮人说道,“我原来去应征过皇帝的瓦兰吉亚盾之卫队,结果面试被拒了。带的钱财又在路上花了个干净,没办法,只能来这里当角斗士混口饭吃。”
“那你有什么梦想吗?”阿斯克随意地问,“比如说,有钱了以后。”
“我想当领主。”野蛮人说,“先随便找个贵族效忠,然后受封为骑士,拿到自己的领地,最后每天杀杀盗贼啊,逃狱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