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印,确实是小姑娘留下来的。显然密涅瓦娜斯此时并不懂得消除痕迹,于是阿斯克顺着痕迹再次往前。步行十分钟,又看见了两名佣兵的尸体,依旧是眉心中弹,一枪毙命。
接下来的探索里,陆续出现的尸体简直就像是路标一样,每隔一段距离就为阿斯克指示BOSS的位置。数到第二十七具尸体的时候,他心里清楚对方的子弹已经不多了。
小姑娘毕竟还是稚嫩了些,不知道去搜刮尸体的子弹,一个弹匣又能打多久呢?
来到一条山间溪涧边上,阿斯克便看见从上游流下染红的溪水,似乎有人就在不远处清洗伤口。他拔出长剑,绕过拐角,忽然急速向上挥剑。
叮的一声,挡开了射向他眉心的子弹。
阿斯克全速前冲,就看见一个娇小的身影坐在溪水边,双手持枪稳稳瞄准这边,沉静的眼神专注而毫无杂念。
又是一声枪响,阿斯克长剑上撩,再次劈开了射向自己的子弹。已经是level2的他,肉体力量已经完全跟得上手枪子弹的速度了。
第三声枪响,阿斯克一记鹰切,再次干净利落地将子弹一分两半。连续三枪不中,小姑娘的脸上并无焦躁和恐惧,只是冷静地倒转枪口,往自己的嘴巴里塞去。
下一秒,手枪便被长剑打飞,旋转着落入了远处的溪水里。阿斯克的长剑抵住了对方细嫩的喉头,而她被迫仰着头颅,眼神里依旧毫无情绪,只是镇定地盯着阿斯克。
“就那么想死?”阿斯克淡淡问道。
小姑娘直勾勾地盯着他,麻木的表情终于有了松动:“不想死……又能如何呢?”
“你可以跟我当佣兵啊。”阿斯克收起长剑,“以你的枪法,会很有前途的。”
小姑娘沉默半晌,说道:“我杀了贵族。”
“你叫什么名字?”阿斯克问。
“蜜儿(Miel)。”
“听着,蜜儿。”阿斯克说,“我有个好地方,很安全,没有人会找得到,无论是警察还是贵族的走狗。在那里你不用担心死亡威胁,你只需要加入我的团队,为我效力,就可以进入那个地方接受庇护。”
他从行囊里取出一份合同,递给了对方:“签了它。”
小姑娘接过合同,眉头微不可查地一皱——刚才阿斯克用长剑打飞了她的手枪,脱手而出的力道折断了她的手指骨。虽然食指传来锥心般的剧痛,然而她还是强忍着痛楚,一页一页地看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