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首那胡人睥睨而视,眼中尽是不屑。手中弯刀一转,冷光闪现,已经出鞘。
他身下马匹矫健,身后是二十几位知根知底、身手矫健的兄弟。在这边郡来去,如入无人之境,从未遭受败绩。如今面对一干来历不明的梁国士兵,哪里有退却的可能?
梁国的那群士兵,不过是群踩在脚下,可以肆意羞辱的两脚羔羊而已,听话得一点脾气都没有。他们倒想见见血,不然日子过得太过无聊。
胡人打量着他们,道:“八具尸体虽然有点少,将他们拖回去,还是可以好好玩一玩。”
一身材魁梧的男子从阴影处走出来。他肩上扛着一把大刀,刀身上挂着两个铁环。一走动,就铛铛作响。
他往连胜身边一站,顺便就显得连胜尤为娇小,几乎连他一半的宽度都没到。
壮汉拿刀尖指着他们,嗤笑道:“你孟爷当年称霸少陵山的时候,你们还不知道在哪喝奶呢。若不是我这朋友非要来这里参军,你们这群小崽子,都没机会见孟爷一眼。在老子面前称爷,活该命长。”
连胜回了下头,说道:“这都胖了一圈,动作小心点,可别折了腰。”
壮汉说:“可去你的啊!”
连胜眼皮一抬,对面战马已经冲撞过来。不过十来米的距离,她没躲,也没迎上。
那马显然是匹好马,蹄子跑了两下,已经到了她的跟前。
胡人不在意地下腰,手中大刀横劈而去。
他们没有太多的武学路数,靠的是力道,原始的经验,以及出招的速度。只要出招快了,招式就会灵活起来。
躲不过去的。他想。
然而就在刀身即将贴近那毫不起眼的矮个的时候,一双手先行覆到了他的手腕上。那手指一片冰凉,瘦骨嶙峋。大抵是因为吹了许久的夜风,让他觉得自己手腕是被一只骷髅爪子给按下了。
胡人稍抬起头,瞳孔中倒映出矮个行动的身姿。
哪怕自己方才突然发难,对方也不见丝毫慌乱。她神情淡漠,静静看着他靠近,脚步轻点,极为灵活的小步纵跳调整,然后旋身一转,让腰身看看擦过刀锋。继而伸出左手按在他的手腕上,用身体的重量朝后一拉。
矮个并不重,但胡人坐在马背上,两腿得用力控住坐骑,此时上半身无法借力,依旧被拽得朝后稍仰。
再看,视线中哪里还有那人的影子?
胡人感觉身后马鞍一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