饱含热气的微风,带起地上沙尘,吹拂开来。一名壮硕青年,抹去额头涔涔汗珠,咒骂道∶“天杀的,怎么今天手气这等糟糕,本大爷等了一个早上,半头肥羊都等不到,真他奶奶的。”
要讲耐心,兰斯从来都没好过,他为了搜集入城後的旅费,特意在这个必经之点上,挑了个绝妙的位置埋伏,哪知苦候半日,却是徒劳无功,此刻时近正午,火毒的太阳照在顶上,更是气的破口大骂。
从早上到现在,并不是真的没有人经过。非但有,而且还很多,多到都是一二百人同行,这么大的规模,当然不是兰斯这个笨强盗可以吃下的。
由於长期以来的贫富差距大,风之大陆的治安并不算太好,除了雷因斯·蒂伦以外的少数区域,剩下的国家都可说是小纷扰不断,只要偶遇天灾,随时都会酿成灾荒,造成大规模民变,若再遇到治理的官吏不好,一场变乱是跑不掉的。
平民穷饿到了极点,大则造反,小则当盗贼,如此一来,治安当然不好。
便算不生灾荒,眼下年轻一辈,也流行一种观念,“盗贼是成名、累积实力的最佳职业”,比起老老实实的练武、考骑士,考上以前便得忍受落魄;直接下海当盗贼,无疑是条捷径。既可大量掠夺金钱、女人,又可名正言顺地拿人试刀,藉实战增强武艺,有什么修练比这还惬意。
因此,一个有名气的盗贼团,受瞩目的层度甚至超过同级数的骑士团,往往会吸引许多初出茅庐的少年,自动加入,以期迅速成名,甚至有些成名的骑士,为了牟取暴利,或藉机了断私怨,也加入或自组盗贼团。就分类而言,兰斯属於前者;而狼嚎骑士的花风云,就属於後者了。
基於这各种理由,大陆上想当然尔是盗贼遍布,各地官府抓不胜抓,有时候甚至反而还不是对手。在这样的情形下,来往商旅只好自求多福,或聘佣兵,或是结伴上路以壮行色。一二百人的商队,根本就是常见到不能再常见的常识,只有兰斯这等笨贼,才会没有将之估计在内。
“好渴啊……啊!他妈的!”发现水壶的水已经见底,兰斯气的随手抛去水壶。
“不管了,再等一刻钟,要是再没有人来,本大爷就直接入城。去里面也是抢,在这里也是抢,干啥子要在这里晒太阳!”
对业绩感到气馁,兰斯只好这样自我安慰,自己怎么说也是大盗……呃!未来的大盗,像这样小家子气的买卖,实在和自己的身份不合,做不成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