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人的大批人马,在祭坛下团团围住,摆开阵势,似乎早就为他这名贵宾,做好了准备。
祭坛上,有个黑衣人,宽袍长袖,一副魔导师打扮,看来,就是这次事件的主谋人了。
祭坛上传来爱菱的气,虽然微弱,却很平稳均匀,伤势应已痊愈大半,接下来的问题,就只是如何把人带走而已了……
如果走得出去的话!
李煜约略审视敌我状态,百余人的骑士组织,这样的规模来对付一个人,不能不说是荣幸之至。他实在有点纳闷,自己这副狼狈样,到底有什么地方,让狼嚎骑士团如此大礼相待。
狼嚎骑士团的实力,比想像中要坚强,如果运用得宜,甚至可以攻陷一个中等规模的城池了。
一般来说,骑士不会一开始就采用围攻的策略,倒不是说遵守骑士精神,而是单纯的自重身份而已,像这样百余人对付一人,更是想都想不到的布局,李煜不禁怀疑,是不是自己有什么地方漏了形迹,让人这般提防。
(啊!那只折扇……我真是笨蛋!)
李煜暗骂自己糊涂,那日被迫离去前,除了表示爱菱的身份,更将平日随身带的一柄扇子,掷入石壁中,扇子上的诗文是他所吟,字亦是他亲题,以他过往在江湖上的名气,稍有见闻的人都会知道,如此双管齐下,狼嚎骑士团必会尽心救治爱菱。
当时掷出折扇,只是一时义愤,事后忘的一干二净,却没有想到,狼嚎骑士在尽心救治之余,必也严加戒备,以防大敌,这下事情更棘手了。
“快快把人交出,双方一切好谈,否则我今日必血洗狼嚎骑士团!”
这叫赶鸭子上架,不上不行。
明知道事情要糟,李煜也只得硬着头皮,虚张声势,装出付不可一世的狂傲气派。
“李师兄,许久不见,怎地一见面就这等不客气啊!”
大队包围中,一个声音响起,跟着,一名骑士排众而出。
看清了他的相貌,李煜的眉毛皱了起来。
“是你,花风云。”
“久违了,李师兄。自当日白鹿洞一别,匆匆十二年,小弟挂记你的紧啊!”
狼嚎骑士纷纷让道,恭谨的态度,说明了来人的团长身份。
团长的模样看来很年轻,大概是一百几十岁的年纪,走路的姿势很能显示其干练,只是,看来精明的脸上,眼中有抹残忍狡狯的邪气。
“李师兄,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