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下去,藉此袒护她这名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友人。
至于为什么胭凝会这么说,公瑾心里头非常明白。
鬼夷人与人类的混血,外表都会有特征,或是长角,或是身上、脸上有奇形花纹,能够如同胭凝这般毫无异状的混血儿,可说是万中无一,所以白鹿洞当初才会失察。
得天独厚的外表,本来胭凝是可以像一般孩童那样成长的,但她的母亲却不给她这个机会。将这婴儿命名为贱,对这孩子充满怨恨,让她自小就在满是恨意的环境中生长。
住在肮脏污秽的花街柳巷,胭凝自小所接触的,就是这世界黑暗的一面。九岁那年的一个晚上,母亲和隔壁的屠夫谈好价钱,用三百四十六枚铜币的代价,让那名屠夫进到自己家来。
……那是胭凝第一次接客。
从青楼联盟所提供的资料中,公瑾读到这些东西,也得知胭凝在母亲死后,把十多年来累积下的大笔钱财、华服、名车、豪宅,全部分赠他人,自己分文不取,只随意披着一件白袍,毫不留恋地离开了出生地,并且在一年后投考进入白鹿洞门下。
胭凝很喜欢笑,以前在娼馆的时候,这就是她得以脱颖而出的最大优点,每个恩客都喜欢听她的笑语,仿佛这样能把所有尘俗不快一洗而空。单纯听她的笑声,会以为她是出身某个很好的贵族豪门,只是时运不济,沦入娼馆,但仍然开朗乐观,成为这污秽俗地中的一朵向阳鲜花。
在污秽的黑暗中,仍然盛放着灿烂阳光,这是大多数人都喜欢看到的东西;但只有极少数人能够看到,在盛放阳光的死角下,浓烈而腐败的黑暗气息,其实从来不曾被驱散。
公瑾是这极少数人之一,他确实明白胭凝的深层心情,所以总是掩护着她的这一面,不让宿老堂抓到把柄来攻击。
“不用再说这些东西了,你与我并没有那种力量,不用发这种不切实际的议论。”
“是吗?公瑾,可是有些事情没法逃避,纵然你以为它已经被抛得远远的,有一天它仍然会突然出现在你面前。就像你早知道我会为白鹿洞带来灾厄;就像你我都很明白,为什么你这么想要消灭鬼夷人,我相信在心里的某个地方,你想要毁坏这个世界的***不比我少,这是我们为何能变成朋友的最佳理由……”
胭凝拂开落在额前的细细发丝,缥缈虚无的眼神,像是一缕风中的幽魂,那么美,却又那么不真实。
“但公瑾你有没有觉得很荒唐?师父看出了我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