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穿上了鞋套,但似乎并没有要走进去的意思,孔孑抬眼仔仔细细打量了他一遍,嘴角随之勾起的弧度不免引人遐思。
“不进来看看?”良久,孔孑扬声问道。
“还是别了,勘察案发现场这种事,我有很多年没做过了,万一污染了现场就不好了!你这次来,我猜应该就是想找找有没有遗漏的证据吧?既然是这样,那我就更不该进去了!”雷蒙答着,嘴角也勾起了与孔孑类似的弧度。
“好,随你吧!”孔孑说完,果然一个人走了进去不再管雷蒙,事实上,孔孑只是想试试雷蒙的态度罢了,似这种不冷不热到足可以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来形容的淡漠,孔孑一时还真探不出其中有些什么成分。
“我还记得自己刚入行,直接参加案件勘察那时候,看着我师傅足足花了五个小时去把一间屋子里里外外全都刷上指纹粉,甚至还会让自己按照死者的姿势去躺在死者曾躺过的地方,只为了去探寻凶手犯罪时候的心理状态!那时候我的那种震惊是根本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我也是从那时觉得,原来做警察也是一个可以造就英雄的行当!”
看着孔孑一寸一寸的查过房间内部的细节,雷蒙忽而回忆起了当年他刚刚成为一名警察的点滴,也不管孔孑有没有在听,雷蒙自顾自的念叨了起来,仿佛那话根本就不是说给孔孑听,而单纯是用以让自己感怀的方式。
孔孑良久无言,就像是根本没有听到雷蒙的声音,整整过了二十五分钟,孔孑的视线最终锁定在了冰箱背后的一处。
先前来现场勘察的人或许是根本没有想过,与墙壁仅有五厘米的冰箱后面会留下什么东西,所以也根本就没有人搬开冰箱细致的寻找过。
直到今天孔孑再查现场,才发现在冰箱之后露出的一小块不足小拇指指甲盖大小的布块。
见孔孑边向外走边紧紧皱着眉头盯着举到面前的布块,雷蒙随口轻声嘀咕:“有点儿眼熟,不过应该不是咱们同事留下来的!是粗布的料子,不像是平常上班族穿的,工人?送外卖的?快递员?”
孔孑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他直直的盯向雷蒙的眼睛,似乎是想从其中找到一些更能证明自己想法的东西,可雷蒙始终未有太多的表情变化,更是满眼清朗不卑不亢的与孔孑对视了足有半分钟。
“我知道了~”孔孑率先垂下眼睛,对着雷蒙做出了一个请的动作,“你们办公室下午应该还有文件要收,先回去忙吧!我也跟你一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