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上班后,会空出来很多车位。
只要卡住时间段,在业主回来以前,就能对这些私家车位进行“合理利用”。
停车场和荣昌广场住宅楼入口处都贴有“禁止安装地锁”的醒目提示。
有些业主像鹌鹑一样听话,老老实实什么也不敢装。
有些业主就很执拗,他们根本不管你说什么,都要在自家车位上安装地锁,甚至还有升降式隔离栏。
物管最烦的就是第二种,这简直就是断人财路。
其实对于业主车位的合理化利用,公司一直有着“时段经营”的规定。
比如某业主上午九点出门,晚上六点回家。中间这段时间他的车位就可以用来出租,公司按承包价或实际经营收入,给予业主一定比例分成,双方皆大欢喜,还能缓解区域内的停车压力。
想法是好的,制度也是好的,可真正实施下来,把经念废的歪嘴和尚太多了。
以荣昌广场为例,接受了物管公司“建议”,双方就停车位空白时间达成“托管”共识的业主很多。可其中有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车位被莫名其妙列入了“临管”编号单,也从未收到过属于自己的那份钱。
还是那句话:在地下空间的拥有权问题上,物管与业主之间存在着不同认识。
买了房子和车位的业主认为,整幢楼上上下下所有空间都属于自己。换句话说,相当于买房时所谓的“公摊”。
直辖于地产公司的物管对此的理解截然不同。他们认为这部分属于自己,是合理合法的收入来源。
正因为如此,物管对那些在私家车位上加装了地锁的业主恨之入骨,却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强行拆除。
物管经理与宝马车主之间的私下交易当然见不得光。
他的确答应过宝马车主“帮忙留个车位”的请求。
但这并不意味着,宝马车主每次停车的时候,物管经理都会尽心尽责帮他寻找空位。
那岂不是要把我给累死!
“你随便停吧!”那时候,物管经理就这样轻飘飘留下一句话。
如果是个颇有眼色的人,应该清楚公用车位与私家车位的区别,也应该明白物管经理能够给予的最大程度便利。偏偏宝马车主在龚文俊的车位上停了几次,觉得很方便,而且B212这个车位正对着电梯,上上下下都很省事,龚文俊夫妇又是不愿意惹是生非的性子,忍了好几次,宝马车主也就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