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旧是拒绝。
他拒绝的话很简单。
他到美国到洛杉矶真的只是来旅游放松的并不是来拍戏,就算你机器魔未来再红再火对他来说也没什么意义,况且现在他口袋里鼓鼓的已经不缺钱
几个亿的现金难道还缺钱吗?
对于楚青的拒绝汉森表示相当遗憾,他知道自己再劝楚青结果还是一样的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其他华夏明星削尖了脑袋都想钻进好莱坞,但这个华夏青年怎么二话不说就拒绝?
“导演,我觉得这个人和那些华夏演员都不一样”汉娜对着汉森说道。
“嗯,对,他的确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汉森看着逐渐起飞的飞机,脸上露出一丝感慨。
“导演,你听过前几天楚青唱的那首歌吗?”
“听过,这是一首能够大火的歌。”
“是啊,不过我有个疑惑,为什么楚青的英文这么蹩脚却能写出这么完美的英文歌?”
“我也奇怪,一个明明英文说得如此蹩脚的华夏人怎么可能写出这么一首惊艳的歌?”
虚空的飞机消失不见后,汉森和汉娜同时眼神中闪过一丝疑惑。
他想破脑袋都想不明白
他觉得这不太科学。
不过,要说楚青不是原创的
但是,你能找到原创是谁吗?
根本找不到的啊纽约是一个美丽浪漫的城市,刚下飞机来到大街上后,楚青到处都能够看到一对对情侣手牵着手,非常甜蜜得走过一个又一个路口,而且各种秀恩爱
楚青对纽约最深的印象就是纽约的自由女神像、百老汇剧院、华尔街
纽约能够游玩的著名景点可比洛杉矶要多好多,毕竟纽约是整个美国最大的城市。
带着行李在纽约的街上走,楚青莫名其妙地想到起了筷子兄弟的一首歌我从来没去过纽约,楚青觉得旅游玩了以后,可以考虑写这首歌
相比好莱坞,楚青更喜欢纽约。
无疑,纽约是一个繁华的地方,繁华地方总会让人产生一种时代感与匆忙感。
这几天其实楚青强迫自己有学习一些关于一些简单问路英语之类的知识,尽管每次看到英语楚青总想到打哈欠,但强迫自己学习最终还是有效果的,至少楚青已经能够听懂一些不算难的口语了。
随便在纽约的哈德逊河口边找了一家还算过得去的旅馆后,楚青就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