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现在就让韦夏退役。”
这和白狼的08总决赛,dor.mo绝杀湖人,跨过鲨鱼一样。公牛我慢慢地找到了收尾的点,莫蒙尘我选择了养成的方向延续写作热情,而翻山我没找到。本来把科比挖过来就是保持热情的方式,但最高潮阶段写完的时候,已经950章,我就像看见终点的人——再过50章就可以结束了,为什么又要多写250章?就是这样,我在找不到激情的情况下完成了最后的五十章。
这就是我最近一直在想的问题,爆点之后,如何延续最开始的激情?如果不解决这一点,我的小说永远都会在1000章完结。我也想写多一点,但真的很难。
这十个月,我和韦夏相处愉快,虽然我给他制造了很多难题,但你们拍拍良心说,我虐过他吗?没有吧。他所有的不痛快都宣泄出来了,所有需要证明的事都证明了,就连挖走科比这么大逆不道的事都做了,他绝对是我笔下日子过的最舒坦的一个主角。
同时,他也是我最喜欢的主角。白狼的性格像我自己,我也讨厌我自己这个性格;谢候过于张扬,许多读者观感就不好,我自己写的时候也不怎么有感;莫太霸道,写他的剧情很爽,但平心而论,我希望永远不要有这样的同僚,简直是咸鱼的噩梦;李幸...李幸是谁?不认识。
我喜欢韦夏的爱憎分明,喜欢他永不言弃,喜欢他从不找借口,喜欢他永远是那个最可靠的人,喜欢他到希望身边有他这么一个人。因为我永远无法成为这种人,你怎能不爱他呢?一个和蔼,没架子的人,有自己的原则但不会把自己的原则强加于你身,无论做什么都不打折扣,随时都可靠,从不退缩,始终如一。
我太喜欢他了,以至于我都不忍心伤害他。
另外我在书里应该提过很多遍了,他的职业生涯以哈夫利切克为模板,实际上也是以科比为模板,你们有心的话可以稍微对比下,会找到很多共同点,嗯,写篮球小说就这么容易,想不到剧情就硬套呗,很难吗?#狗头保命
我在写翻山之前信心严重不足,因为巨星的成绩落差有点大。最后的订阅数字让我的收藏看起来像是刷的。所以翻山上架前,大概3000的收藏,我自己没什么想法,首订250+300之间就可以接受了。没想到,首订有500。6-1的收订比,你们可以的,再次感谢支持。
虽然最终的成绩也不是特别好,均订不满千,但我这个风格本来就容易半路劝退部分人。我选择这个风格也接受这个结果,别无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