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么一个中间人。
按照正常的市场分析,FF得到的是《暮色》的吸血鬼题材实在缺乏新意,“普遍接受的广泛性”换句话说便是“老掉牙”,高中生爱情故事的本质又缺乏恢弘场面和深刻主题,显然它并不是什么很有吸引力的项目,似乎还不如把钱投资一部青春校园电影;而且这部小说的人气如何还是一个未知数,难道还能成为《哈利-波特》?别忘记图书畅销不等于票房卖座。
但副总裁林暐却感觉《暮色》充满了风情和别样的吸引力,不能因为它是吸血鬼背景,甚至还没有看过小说就先入为主地贴上“老套”、“无市场价值”标签,里面真正描述的是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这正是大卖元素。重新审视的众人觉得它的确还不错的样子,吸血鬼文化和青春期的躁动有着一个有趣对比,也许这会吸引到很大一部分的少女观众,不妨考虑尝试将它改编成制作费两千三千万档次的影片,运作好了大有希望票房过亿。
其实事情的结局早已注定,无论如何,火焰都不会轻视《暮光之城》,因为YOUNG-BOSS的话是:“我爱贝拉!我爱爱德华!我们一定要争取到它的电影拍摄版权!”《攻陷拉斯维加斯》、《穿普拉达的恶魔》已被神奇扬成功地搬上银幕,FF当下进行着的改编畅销书型项目还有《马利和我》,他的目光不会出错,得到指令的制片部高速转运。
这个世界的今天,也只有王扬才知道《暮光之城》的恐怖之处,且不说其图书销量,以后看着它的系列影片的成绩,有多少片商会后悔得捶胸顿足?大喊:“上帝啊!为什么!?为什么!?”……
如果派拉蒙稍为重视它,根本不会轮到顶峰娱乐制作这个系列。顶峰是一家主要为影片发行DVD的独立电影公司,与众多独立片商合作,近年也偶尔参与制片投资,如《美国派》、《记忆碎片》、《史密斯夫妻》、《格林兄弟》等片都有它的身影,原本到2007年购下《暮光之城》系列的版权并斥资3700万制作《暮色》时,顶峰已是孤注一掷,假若这充满风险和机遇的一搏结果是失败,它的财务报表会非常难看。
而且顶峰的院线发行能力和经验都不高,所以要是其它独立电影公司足够重视,《暮色》的制作费不会寒碜得连五千万档都触不到,从MTV电影放弃《暮光之城》开始,一切都阴错阳差,然后造就了一个又一个的商业奇迹。
尽管它的系列影片在影评界的口碑都不怎么样,四部电影的烂番茄新鲜度分别为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