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没有办法我一个老头子顶什么用。
看着挂在身上的张小月,林元认真道:“那你拿纸和笔来?”
“不要!我要吃饭!”张小月脸上露出一抹不怀好意的笑容。
看着这丫头的笑容,林元哪里还不明白,顿时一把将其抱起:“走,吃饭!”
中午去为王涛王云和小白买的饭,比起老管家准备的饭菜,林元方才明白什么叫相形见绌。
向来独身一人的他,可从来没有在吃这方面上下过心思,向来都是裹腹即可。
之前周野和步锦那两个家伙在的时候,天性洒脱的步锦还会拿出看得出来没有很多的私房钱,请周野跟他吃个烧烤,煮个火锅什么的。但这也是极少数的时候,毕竟,步锦那家伙也很懒,整日就知道抱着那柄从不离身的雪白长刀,悠哉游哉的躺在院中的躺椅之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林元其实也很好奇,两人好歹也是临海拳界中的佼佼者,尤其是步锦,那一身的雪白长袍是潇洒无比,而且质地极其珍贵,乃是由稀缺无比的冰蚕丝纺织而成,上面雕龙画风,山水玲珑,一看就不是凡品。再加上那一身的潇洒气质和自恋的性格,让人觉得这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实打实的风流人物、潇洒公子。
这样的人,手里也拮据?
至于周野,林元觉着那家伙只知道打打杀杀,从来不会去考虑吃什么喝什么玩什么,跟自己很像。
在生活之上,不管是周野还是他,离着懒散的步锦,相去甚远。
远在临海之外的一条道路之上,正在并肩而行的周野和步锦二人同时打了一个喷嚏。
步锦骂骂咧咧,“哪个龟孙子又想搞老子?”
两人一路从临海出来,并非一路顺畅,单就一个白天的时间,就被警察围了两次。
不过这一次二人倒是没有再下杀手,只是凭借着深厚的内力修行将一众追兵放倒便作罢。
随后拦了一辆轿车,直奔洪都市。
洪都,一百二十八座灵城之一,这里的各色修行者和异人同样不在少数。
步锦的破骂并未打断周野的思绪,看着前方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周野皱起了眉头。
“大哥,我们今晚住哪?”
步锦打过喷嚏,一只手拎着雪白长刀,另一只手伸进精致长袍之中拿出了一个袋子。
打开一看,几张满是褶皱的钱放在其中。
步锦身形一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