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大爷的,没一个好东西!我爸说的没错,我就是和你们学坏的!对,这不怪我,我是受害者!”洪涛让孟队长说得哑口无言,自己这位小舅舅可真不给自己挣脸啊。但是洪涛有办法让自己心里好受些,那就是免责大法,把责任都推到别人头上,自己就纯洁多了嘛。
“这尼玛是警察世家啊,怪不得脾气这么暴呢,遗传!”人都走了,洪涛也找不到人磨牙,只好躺在床上一边吃点心,一边拿起那几张白纸翻看。这是从档案里复印出来的,很多地方还带着公章和相片,就是那位女警察的档案。
“她耳朵上好像没缺口吧连伤疤都没有!看来我是多想了,一个梦而已,人家是穿古装的,她穿警服,肯定不是她。无非是长得像名字一样而已,中国这么多人,保不齐就巧了呢。”翻了几页,找到了一张江竹意短头发时候的照片,洪涛使劲看了半天,又一只手举着这张纸跑到窗户边上对着光亮看了看,然后长长的送了一口气,算是把心头这个困扰了自己好几天的执念放了下去。
“吃饱了睡觉!早睡早起身体好。还带我去开开眼,小爷我泡歌厅的时候,你们俩土包子指不定还在哪儿闷在屋里***呢,切!”解决了一桩心事,洪涛觉得世界还是很美好、未来还是很光明的嘛,拿起点心接着吃,然后往床上一躺准备睡觉,不过又想起刚才孟队长的话,很是窝心。
他和别人一起给歌厅装灯光音响的事情谁也不知道,当时他正在上学,出去干私活儿挣钱肯定得不到父亲的支持,在加上歌厅这种场所在父亲眼里是极端丑恶的存在,就更不能说了。小舅舅也不能告诉,他那张嘴也不严实,保不齐啥时候就和母亲透露了。但是一说起歌厅,他身体里的荷尔蒙又有点分泌过盛了,对于男女之间的事情他高中就接触过,上了大学也没老实过,但那些青涩的同学显然缺乏歌厅小姐身上的某些风情,想起来还是很勾引人的。
想着想着洪涛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在睡梦里他好像是和小舅舅一起去了京城最大的一家歌厅,还叫了一屋子小姐。可是抓那个都抓不到,她们都轻飘飘的,一碰就飞远了,自己就玩了命的追啊,可是身上无比的沉重,怎么跳也跳不起来。好不容易摸到一个往下一拉,才发现自己是抓着一只女人的脚腕子,那个女人穿着一双黑色的半高跟皮鞋,肉色的丝袜,脚腕子很细、很有骨感
拉呀拉呀,洪涛顺着脚腕子使劲往下拉,可是她的腿怎么就这么长呢,拉了半天还没摸到膝盖。不管了,就是你了,还得拉!绿裤子绿上衣铜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