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完美。但任何事都不是完美无缺的,那里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水源,饮用水可以用桶装水解决,但生活用水就比较紧张了,比如洗澡。
做为救难军的首领,高天一也不能随意洗澡,隔三差五洗一次都够呛,通常都是用清水擦擦。就算周媛来了之后也不好意思用桶装水洗,实在忍不住,才动用游泳池的储备用水凑合冲冲。
“易攻难守,看来我们的担心有点多余了,这是一群没什么经验的乌合之众。”周媛在看到这座院子之后也没有了之前的谨慎,漏洞太多了,既然能把基地选在这里,对方的水平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就说嘛,不用费那么大力气,还白白耗了两天,带人直接冲进去,谁反抗就干死谁,其余的抓回去,一个小时解决问题!”牛大贵比他哥哥瘦一圈,长得也没那么凶悍,但脾气更暴躁。
“有军长坐镇,再加上大富大贵兄弟,除非军队来了,谁还能翻了天啊……”余凡庆和牛家兄弟比起来,体格至少要小两圈,甚至不如周媛个子高。
但他穿的非常光鲜,浑身上下全都是一线大牌。手腕上戴着百达翡丽,手指上套着红宝石戒指,脖子上挂着筷子粗的金链,下端还坠着个翡翠佛像。
如果放在大灾变之前,谁看到这种打扮都不会认为是真的,但现在不同了,他带人出去清理丧尸,除了要收集生活物资之外,还专门找名牌衣服和贵重首饰。
没办法,就好这一口。以前没钱买不起,还得四处找山寨货和复刻品穿出去装样子,现在可以随便拿了,即便知道穿出去也没人看,可总也忍不住要伸手。
最有意思的还不是穿戴,而是站在他身后那个剃了个寸头,穿着迷彩裤、陆战靴和草绿色的军品背心的小伙子。不过只需仔细看看,就会发现他的胸脯鼓鼓、面容清秀、皮肤白皙、腰身纤细,又像个女人。
别人的手里都拿着各种各样的武器,他手里却端着大玻璃瓶,斜跨旅行保温水壶,迷彩裤两边的兜里全塞的满满的。
实际上他就是女的,刚来的时候有个男朋友,结果想偷车逃走被高天一当场枪毙。自那之后她就成了孤魂野鬼,谁也不愿意或者不敢搭理,生怕吃了瓜落。这时候余凡庆趁虚而入,把她纳入了帐下,晚上陪睡,白天当勤务兵,端茶倒水,点烟递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