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块猪肉。
“今天大家可以吃个够,以后想要吃的饱吃得好,就全靠你们自己了。”
秦祚明手里端着大瓷碗,瞧着冒着热气的猪肉,坐在椅子上。
“总旗大人,你怎么不吃啊?”
小旗官郑路咬着大肥肉:“嘴里总算是有点肉味和咸淡味了,非常下饭。”
邵明俊同样端着碗大口吃肉,许久吃不到肉,真香啊!
整个屋子里无论大人小孩都在疯狂的吃肉,这种能吃肉的日子,他们多少年不曾有过了。
甚至有些人是几年不识肉滋味。
秦祚明倒是没有矫情:“我不爱吃大肥肉,把你们碗里的瘦肉跟我换换。”
“好。”邵明俊倒是没含糊,依言就换。
“总旗大人,这个肥肉吃了更有油水,咱们可都七天肚子里没有油水了,天天喝粥。”
“我知道,但这么多肥肉,我吃不下。”
秦祚明端起碗咬着猪肉,他觉得李时珍记在的果然没错,江南的猪肉大多味酸,而且味道有些重。
大规模阉猪养殖,像是不曾开展的。
且后世的大白猪,在这个时间点,唯有东北和岭南有的。
相比较而言,整个大明,唯有关中陕西的猪肉味道最佳。
现在秦祚明则是觉得铁定是陕西的厨子会做猪肉,山寨里的厨子怕是不行。
但这一幕落在孙若楠眼里,却是另有意思。
谁不爱吃肥肉?
尤其是肚子没有油水,结果他竟然会如此关心下属,直接把肥肉让给别人。
每次山寨拉来了新人,苏若楠总会为他们亲自盛饭,目的再申明一次,让他们记住,是谁给他们饭吃!
对于这种事,其余八个头领早就习惯了。
大当家苏石坐在虎皮椅子上,对着老道士说:
“师傅,这山底下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了,十天了,才寻找二十五个人,其中老弱妇孺占了大半。”
老道士甩了一下太极尘:“大当家的,如今世道艰难。
张献忠既然已经攻破成都,那些官军必然不会坐视他做大的,
届时山下定然是一片大乱,兴许我们便能有机会壮大一二。”
“长眉道长的意思是我们两不相帮?”
坐在他下手的书生,摇着鹅毛羽扇继续问道;“莫不是道长也看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