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人就非常难了,再傻的骗子也不会住在原地等着你去找,不说要跑多远吧,换个城市蛰伏半年,顺便物色下一个猎物,这么多城市、这么多人口,想找也是大海捞针。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只要是个人就会留下活动踪迹,尤其是在大城市里,除了人际关系之外,还有一种东西,那就是越来越多的监控探头。
洪涛家门口有探头,但胡同口那边并没有,整条街上也不多,再加上那么多四通八达的胡同,想完全追踪一个人的行踪基本不可能。
况且那么多探头的海量视频资料,查起来不知道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就算费劲千辛万苦找到了踪迹,结果目标去了别的城市,难不成还能依靠探头一直追下去?可行性不大。
不过通过和酒吧女老板红红的谈话,洪涛意外的得到了一个信息,殷雪娇在京城还有熟人,一个经常来往的男人!
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她说不定有同伙,保不齐有男朋友,也没准是老乡同学。不管是什么关系,认识她、了解她的可能性很大,只要把这个人找到,殷雪娇的下落就快浮出水面了。
本来洪涛并没什么打算,他只是恰好知道马三的酒吧里有这么一群人在搞杀猪局,而马三又恰好欠自己人情,顺嘴问问。有收获,正好让那群女人看看自己伟岸光正得一面,没收获也属于正常,。
结果不光有了收获,还被刘若霜给盯上了,赶鸭子上架,不追查还不成了。要是没有红红提供的线索,再怎么逼也没用,这本来就不是努力不努力的事儿。
可是有了这个线索也不是说就手拿把攥的能找到人,最终结果还得看监控视频里到底能不能找到这个人的身份信息。
那为什么不把这个线索提供给警方呢,让警方去追查岂不是又快又好?说句不好听的,这个线索提供给警方也没用,警方手里积压着成千上万类似的案件,根本抽不出人手。
就算孟津肯出面去刑警队找熟人帮忙,也得按照流程走,连立案标准都够不上,让人家咋帮你查啊。那可是国家机器,不是私人侦探,没有大意啥也干不了。
反之,借助警方的资源私下调查反倒效率的多,一旦真的查到了证据,再交给警方办理,人家也就有了帮你的正当理由,大家都不犯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