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也没有苏萨斯的士兵预先料到他们的侧面会出现一支属于北岭的骑兵。
同样的,他们也没把这些骑兵当成是北岭的骑兵——唐陌的骑兵军服也是自己的款式,颜色是灰暗的灰绿色,和他的步兵一样。
当然不可能有人在之前看过这样的穿着打扮,因此这些坐在地上休息的苏萨斯步兵们,第一时间都只是拿自己好奇的眼光,打量着这些突然出现在自己视野里的陌生人。
不过,很快在他们的眼中,这些陌生人开始向他们冲了过来,而且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
唐陌知道,立即调头回去摧毁那些大炮似乎更保险一些,但是会让他错过转瞬即逝的战机。
趁乱继续发动攻击,尽可能的搅乱整个战场,才有可能获得更大的战果——当然,也有可能让他全军覆没。
但是他还是义无反顾的大声喊出了进攻的命令,他也不知道自己在面对十倍的敌人的时候,依旧如此勇敢的原因在哪里。
这一瞬间,支配他身体的,似乎并不是理智,而是本能。他是头野兽,一头扑向猎物的猛虎!当他看见猎物的喉咙的时候他就本能的张开血盆大口,不顾一切的发起了冲锋。
“为了胜利!”他在马背上大声的叫喊,用力的夹紧马腹,用双脚磕打着,让自己的战马加速。
他的马术不太好,可在这种直线冲锋的环境中,也不需要他的马术如何精湛,他只需要冲锋向前,让左右的骑兵们跟着自己不顾一切的向前就可以了。
此时此刻,唐陌眼前的一切似乎都变慢了,他一只手紧紧的攥着缰绳,因为过于用力指节都开始发白,他的耳边只有风声在呼啸,似乎一切都安静下来。
他的另一只手向前探出,那把作为秘密武器的左轮手枪刚刚因为战马跑的太慢完全没有发射,现在还有完整的六发子弹。
因为敌人密密麻麻,唐陌也根本不需要如何精确的瞄准,反正战马颠簸他的骑术也不允许他如何瞄准。
凭借着感觉,他扣动了扳机,手臂上顿时传来了一股后坐力,耳边也似乎传来了一声枪响。
他没有停顿,继续扣动扳机,一发接着一发,似乎是在发泄自己的狂躁一般。
在他的前面,已经苦战了大半天,正抱着燧发枪坐在地上休息的苏萨斯步兵们惊恐的确认了这些冲来的骑士是他们的敌人。
然后在他们想要起身给自己的火枪装填弹药的时候,他们更加惊恐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