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在他的实验室里是可以看到很多郑力铭年轻时的著作和照片的。
不夸张地说,他年轻时的确是颜值在9分以上的大帅哥!一直到毕业时留下的影像资料,都让人觉得他完全可以成为魔道士中的偶像。
然而为什么……
“年轻时候,也就是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我有个无论如何都想打倒的对手,偏偏对方的强大远非年轻时的我能够撼动,于是这股敌意和仇恨就只能化为执念,几年积累下来便近乎诅咒,让我日夜难眠,心智也枯竭……而这个时候,我想到的办法,就是暴食。”
郑力铭垂下目光,越过脸颊的脂肪,看向陆珣。
“富含油脂、蛋白、盐分的炸鸡,最大程度涵盖了人体所需的各种营养,人类的味觉器官,天然就对它有着绝高的宠爱,入口时的幸福感,可以让人忘记一切烦恼。如果还是忘不掉,那就再来一根。然后在忘记烦恼以后,用加倍的努力将多余的营养消耗下去。”
陆珣怔怔听着,脑海中不由浮现出郑力铭年轻时候,一边暴饮暴食,一边疯狂爆肝消耗能量,以抗衡强敌的画面。
还真是励志到令人落泪,但是……
为什么那么励志的故事,最后结局会这么油腻?!
郑力铭耸耸肩:“因为我最后终于赢了呗。”
“既然赢了,那为什么……”
“人生最大的目标已经实现,我还需要在乎别的什么吗?”郑力铭叹了口气,又将鸡腿往前递了递,“但你的目标还没实现吧?”
陆珣苦笑,面对老师的热情推荐,他还能怎么办?
接过炸鸡,陆珣稍微有一点瑟缩,但还是鼓起勇气咬了下去。
霎时间,一种名为幸福的浓郁香味,在口腔内流淌开来。
远不如想象地那般油腻难以下咽,鸡肉的鲜嫩,裹皮的酥脆以及调料的咸味,宛如精致交织的纺丝,共同编织出了完美无瑕的美妙滋味。
郑力铭呵呵一笑:“味道如何?这可是我和店家共同研究改良了十年以上的结晶,从鸡的培育到调料的选用都有讲究,任何烦恼在这样一根鸡腿面前都不值一提。”
说完又叹了口气:“奇怪的是明明味道这么好,人气却起不来,只能说天下愚人众多,不配享受口福吧。”
陆珣心道,这种由你代言的鸡腿,能有人气那才叫天下要完。但是不可否认,这滋味实在是……
“它唯一的问题就是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