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包间,当然是仓促准备的,但是当陆别离进入包间时,却见门后绿树成荫,小桥流水,溪水环绕间一座古朴凉亭,正中摆好了一桌美酒佳肴,仿佛真的是早有准备。
陆别离不由扬了下眉毛。
虽然看不惯圣元人这种过分的“食不厌精”,但能在仓促间备好酒席,这份后勤保障的能力,的确有值得自豪之处……
不过这般念头在陆别离脑海中只停留了一个刹那,他来这条船上可不是为了吃吃喝喝,落座以后,也只是简单应付了几次敬酒,便守着眼前碗碟不置一词。
薛独语见状,不由讽刺:“想不到陆城主堂堂‘霸主’后人,1800年王侯世家,竟还保留着祖上的纯朴作风,吃不惯我们圣元的上等美食……”
话没说哇,餐桌下就有一只肥胖的脚,暗暗用力踏了下来,顷刻间一阵骨肉粉碎的闷响,伴随如海潮一般汹涌的疼痛,轰击着薛独语的神经。
这位瘦削的学者当场就扑倒在桌上,疼得说不出话。
矮矮胖胖的贝子墨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一脸关切地问候陆别离:“陆城主可是吃不惯万象城的风味?这桌酒席是我自作主张,选菜上有失考虑,还望海涵……城主想吃什么,还请直言,我一定尽一切可能满足城主需要。”
陆别离沉吟片刻,脑海中又回忆起不久前站在食堂门口时闻到的那熟悉的味道。
“炸鸡一份。”
贝子墨也愣住了,之后不由失笑:“哈哈,不愧是城主大人。”
笑过两声,贝子墨又叹了口气,拍了拍肚子,主动给陆别离打起圆场:“要说这人间美食,最美不过‘适口’二字,那种繁花锦簇的山珍海味,对于王公贵胄来说那是从小就吃到腻味的东西,也只有穷酸的平民才会大惊小怪。反而是清粥小菜,粗茶淡饭,反而显得弥足珍贵。”
被暗暗贬低为穷酸平民的薛独语恨不得“呕心沥血”,此时却也只能强压着太阳穴的青筋,强颜欢笑:“说的是……”
贝子墨又说:“一千两百年前,圣元也出过一位疯王,处处与众不同,就连牛排都只吃全熟,在王宫招待贵宾竟是用几百份肉夹馍……”
陆别离眼见贝子墨长袖善舞,见鬼说鬼话,心中好笑。
周赦这人也是有意思,早知道船上有这么擅长接人待客的,为什么还要让薛独语来招待自己?
是了,贝子墨这人太过油滑,言谈举止处处不露破绽,让人想要找茬滋事都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