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是否如此,他还需要亲自验证。
再说了,芮弘方不过一介书生,要那么多众生之力,也毫无用处,与其暴遣天物,还不如让他苟楠吸收,物尽其用。
这便是,苟楠花费三个月功夫,阅尽无数典籍的原因。
如今,他足称得上是当世大儒,自然,也到了他,一鸣惊人的时候了!
“芮弘方,给小爷等着,这次,让你惊掉下巴!”
说着,苟楠的身形,便消失在洞府之中。
他倒不是想故意挑衅芮弘方。
可文人,有傲骨,他若想在芮弘方的地盘上插一脚,便要先证明,他和芮弘方一样,有着深厚的底蕴,有着,教书育人的资格。
否则,即便他是副堂主,以芮弘方的傲气,也定不会让他苟楠,踏上讲台半步。
但,这一番论道,需慎之又慎。
芮弘方可是不可多得的人才,若真个当众扫了他的颜面,羞愧之下,他必然无颜留在学堂,到时候,学堂的这个挑子,他苟楠可无暇担当。
毕竟,他只是眼红,那些众生之力,可若让他成天授业传道,那他苟楠,就不用谈什么逆天之举了。
一想到这些,即便如今的苟楠满腹经纶,也不由得心中打鼓,芮弘方可不是吃素的,几十年的儒学造诣,怕是早就吃透了,胸中所学。
难赢,却必须赢!
赢,又要赢得不露痕迹,赢得人心服口服,赢得让围观之人,不认为你赢了。
别说赢,苟楠现在,都差点被他这个莫名其妙的逻辑,绕晕了过去。
得!死马当活马医,不试试,又怎知道结果?
大不了,就是输给芮弘方,众生之力的好处,尽皆归他!
至于丢面子?
他不怕,他一个乞丐,论道输给一代鸿儒,有什么丢面子的?
最坏的结果,不过如此!
没了得失之心,苟楠顿时,一身轻松,哼着小曲,向学堂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