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住的是独栋的复式别墅,位处商贸区,周围都是商圈,属于市中心。
这儿的房价一个字,那就是贵。
唐澄澄做梦都不敢这么做。
他们把车停好以后,过去按门铃。
很快就有人来了。
开门的是夏纯吟,她穿着粉色小棉拖,手上拿了半截黄瓜在啃。
看到他们了,立马侧开身子让他们进去。
快速的把手里剩下的半截黄瓜塞进嘴里,然后就要去抱唐澄澄怀里的小男孩。
“小芒,想没想干妈啊?”
小芒脑袋枕在她的肩膀上,小手紧紧的圈着她的脖子:“想,好想。”
说话的声音奶声奶气的,听的夏纯吟心都快化了。
林城没见过秦毅,小芒也没见过。
所以当他听到声音,从厨房里出来的那一刻,在场一大一小的两个男性都愣了愣。
林城是个直男,没有什么欣赏同性的爱好。
但面前这个男人,的确和唐澄澄形容的没有偏差。
但好像又是有点区别的。
在唐澄澄的口中,他没什么耐心,脾气也不好。
从小被人捧在高处的天之骄子,的确也有这个狂妄的资本。
所以林城在来之前就做好了秦毅这个人不是太好相处的准备。
但看着面前的景象,他严重怀疑唐澄澄带了很严重的偏见。
男人穿着黑色家居服,浅灰色抽绳运动裤,目测个头比他还要高出半个。
神情柔和,眼中有零星笑意。
并不是唐澄澄口中那个不好相处的形象。
夏纯吟把小芒抱给他:“你不是想体会一下带孩子的感觉吗。”
秦毅伸手去接,眼睫低垂,目光落在怀中人的身上。
是温柔的。
桀骜棱角早就在和夏纯吟在一起的这段岁月中磨平了。
就连江效都说他就像变了个人一样。
以往那个对人没什么耐心,只保持最基本的礼貌,却冷血到从不施舍半分同情的秦毅,居然变成了后来那个,参加个同学聚会都能因为担心自己老婆一个人在家会不会害怕,而提前离场的好丈夫。
动物都会为了适应生存环境而改变自身习惯。
他当然也可以为了自己爱的人,而敛去一身锋芒。